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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冈县石角镇百达顺废品回收店年加工打包6200吨废钢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01-19 10:07:06来源:本网访问量:-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佛冈县石角镇百达顺废品回收店年加工打包6200吨废钢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0年1月19日至2019年1月2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清远市生态环境局佛冈分局监督管理股,邮编:511600

  联系电话:0763-4275024

  传    真:0763-427803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佛冈县石角镇百达顺废品回收店年加工打包6200吨废钢铁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佛冈县石角镇百达顺废品回收店

建设地点:

佛冈县佛冈县石角镇三八村委新屋村民小组岭背村虎舅头房屋

环评机构:

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佛冈县石角镇三八村委新屋村民小组岭背村虎舅头房屋的旧砖厂,建设年加工打包6200吨废钢铁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260万元,环保投资8万元,占地面积约670平方米。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直接租用现有场地,只需进行设备的安装等工作,无基建施工活动,其环境影响(如噪声)很小,且随着施工期结束而消失。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标准要求后,回用于冲厕、绿化,不外排,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2、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属于《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环境》(HJ 610-2016)“附录A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类表”中的IV类,无需进行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3、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产生扬尘、切割烟尘和车辆尾气,产生量少,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各污染物排放均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经预测分析,本项目无需要设置大气防护距离。故本项目所排放的废气对项目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4、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建成后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强度65~90dB(A),在采取减振、隔声等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再经墙体隔声、距离衰减,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相结合后,项目厂界噪声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噪声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的要求,不会对周围声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产固废及生活垃圾均得到有效的处理处置,处理措施合理可行,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

  6、环境风险分析结论

  本项目存在发生风险事故的可能,但概率很低,且发生环境风险事故的后果较小,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通过加强防范措施及配备相应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可以最大程度的减少风险事故的发生,意外风险事故发生时造成的对环境和人身安全的伤害。综上所述,在认真落实工程拟采取的措施及评价所提出的设施和对策后,本项目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7、生态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营运期间污染物种类简单,不涉及重金属及有毒有害物质的排放,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理,不会造成二次污染;本项目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低、排放量少;污(废水)不外排,因此,本项目不会对周边生态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8、土壤环境分析结论

  本项目属于《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 964-2018)中“表A.1 土壤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中的IV类,无需进行土壤环境影响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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