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佛冈县盈弘休闲户外用品包装有限公司年产太阳伞座30万套、休闲家具15万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0年1月19日至2020年1月2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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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佛冈县盈弘休闲户外用品包装有限公司年产太阳伞座30万套、休闲家具15万套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佛冈县盈弘休闲户外用品包装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佛冈县石角镇三八沙罗坪枧头山南边山脚 |
环评机构: | 广东思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该项目租用现有一层式工业厂房,占地面积约3000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太阳伞座、休闲家具的生产、销售,年产太阳伞座30万套、休闲家具15万套。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影响评价分析 (1)水环境保护措施与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及《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旱作灌溉标准较严者的要求后,用于厂区周边绿化及灌溉附近农田和经济林。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与影响评价结论 本建设项目在浸漆工序和风干固化工序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以VOCs计),经“UV+活性炭”处理装置处理后15m排气筒P1高空排放,排放浓度能满足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Ⅱ时段限值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板材开料、钻孔工序和伞座模具压边成型工序产生粉尘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15m排气筒P2高空排放,排放浓度能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标准。板材开槽铣边工序以及伞座的人工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³),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明显不良影响。厨房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烟管引至所处建筑物天台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造成明显的影响。项目封边工序产生的VOCs,产生量少,以无组织排放形式排放于生产厂房,可满足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本项目污水处理系统会产生一定量的恶臭气体,主要来源于污水厌氧处理及污泥浓缩 过程。由于污水处理系统体积较小,建设单位将其平时加盖处理后,污水站内的恶臭等级为2~3 级,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新建标准,即20(无量纲),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很小。 (3)噪声环境保护措施与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噪声源于压机组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噪声声级约为75-85dB(A)。经过声音衰减后,对机械设备基础进行减振、隔声、密闭等治理措施,预计本项目的噪声不会对周围声环境造成明显不良影响。 (4)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与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除尘灰、沉降粉尘、边角料,交由资源回收公司回收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污泥交由具污泥处理单位回收;废机油、废活性炭、废UV灯管交由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