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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新力化机有限公司新增1台2t/h蒸汽燃油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9-09-06 00:00:00来源:清远市生态环境局佛冈分局访问量:-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清远新力化机有限公司新增1台2t/h蒸汽燃油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19年9月6日至2019年9月16),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清远市生态环境局佛冈分局监督管理股,邮编:511600

联系电话:0763-4275024

   真:0763-427803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清远新力化机有限公司新增1台2t/h蒸汽燃油锅炉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清远新力化机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清远市佛冈县石角镇吉田高埔村

环评机构:

南京向天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30万元本次扩建项目为新增一台2t/h蒸汽燃油锅炉,并增加1个锅炉尾气排放口。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营运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水环境影响分析

    新增蒸汽燃油锅炉采用0#轻质柴油为介质,废水排放量不变。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扩建,新增的蒸汽燃油锅炉烟气经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各污染物能够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765-2019)中表2燃油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3)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本项目无固体废弃物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4)声环境影响分析

建设单位在设备选型上选择低噪声设备,项目噪声经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对周边声环境贡献较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3、4类标准要求,项目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轻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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