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佛冈县汤塘镇高章陶瓷原料厂年产15万吨陶瓷原料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19年5月15日至2019年5月2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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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佛冈县汤塘镇高章陶瓷原料厂年产15万吨陶瓷原料新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佛冈县汤塘镇高章陶瓷原料厂 |
建设地点: |
佛冈县汤塘镇三门刀排村原佛冈县冠华纸塑包装有限公司内厂房 |
环评机构: |
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拟投资500万元,劳动定员5人,年产陶瓷原料15万吨,主要生产设备有双层振动筛2套、洗砂机2套、双轴脱水筛一体机1套、压滤机1台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影响评价分析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产生的原料堆场装卸粉尘,拟采用洒水抑尘、室内生产等措施,粉尘的排放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经预测,本项目不需要设置大气防护距离。故本项目所排废气对项目周围环境影响小。 2、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洗砂废水经配套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后排放。 3、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建成后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强度60-90dB(A),在采取减振、隔声等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再经墙体隔声、距离衰减后,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相结合后,厂界噪声可控制在昼间60dB(A),夜间50dB(A)以内,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不会对周围声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润滑油交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率达100%。 5、生态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租用原冠华纸塑包装有限公司的现有空置厂房进行建设,故不涉及生态破坏等影响;运营期洗砂废水经配套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后排到潖江河(III类水);粉尘废气和噪声经有效处理后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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