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科惠(佛冈)电路有限公司锅炉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19年3月4日至2019年3月1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冈县环境保护局监督管理股,邮编:51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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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科惠(佛冈)电路有限公司锅炉改扩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科惠(佛冈)电路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清远市佛冈县石角镇建滔工业城科惠(佛冈)电路有限公司厂区内 |
环评机构: |
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在现有锅炉房内购置1台3.2t/h蒸吨燃气锅炉及相关设备,替代现有的燃油锅炉,锅炉使用的能源由燃轻质柴油改为燃天然气。本项目建成后,现有燃油锅炉将淘汰。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运营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水环境:本改扩建项目无废水排放,因此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 (2)环境空气:本项目锅炉废气中SO2、NOx、颗粒物排放浓度、林格曼黑度均可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锅炉房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即SO2 ≤50 mg/m3、NOx≤200 mg/m3、颗粒物≤20 mg/m3、林格曼黑度≤1级),排气筒排放高度为12m,锅炉废气经高空排放、大气稀释扩散后,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3)声环境: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锅炉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其声级强度为75~85dB(A)。经采取合理布置声源等措施后,再经距离衰减和车间门窗、墙体隔声,再经距离衰减,项目边界噪声可符合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4)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废矿物油。废矿物油妥善收集后定期交给有资质单位处理。固体废物经过上述措施处理后,不会对周围及敏感点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