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保成(佛冈)机械有限公司年产1800吨油缸体、1275吨活塞杆、400套吊机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19年2月15日至2019年2月2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冈县环境保护局监督管理股,邮编:51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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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保成(佛冈)机械有限公司年产1800吨油缸体、1275吨活塞杆、400套吊机改扩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保成(佛冈)机械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清远市佛冈县汤塘镇荣铺工业园保成(佛冈)机械有限公司厂区内 |
环评机构: |
广东常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改扩建内容主要为:1、对原厂区设备布局进行优化;2、新增一批机加工设备和喷涂设备;3、改进吊机的生产工艺;4、年增产吊机160套。改扩建后,全厂将年产油缸体1800吨、活塞杆1275吨、吊机400套。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运营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水环境:项目清洗废水、喷淋废水经自建喷淋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要求后回用于喷漆房喷淋装置的喷淋补充水,不外排。 (2)环境空气:项目采用顶吸式伞形罩局部通风系统收集烟尘,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项目喷粉粉尘经配套滤筒集尘装置收集处理后,极少量以无组织方式排放,厂界颗粒物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打砂粉尘经旋风除尘器+脉冲滤筒除尘器处理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尾气经排气筒引至15m高空排放。项目水性漆房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水喷淋装置+UV光解净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到广东省《表面涂漆(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第Ⅱ时段标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引至高空排放;喷粉固化房产生的有机废气与水性漆房(厂房G)的水喷淋装置+UV光解净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到广东省《表面涂漆(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第Ⅱ时段标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引至高空排放;项目产生的恶臭气体经“UV光解净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厂区臭气监控点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扩改建项目标准值,对大气环境及周边敏感点影响较小。 (3)声环境:项目车床、割床、压床、锯床、打砂机、空气压缩机等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底座并加强维护管理;使用隔声性能较好的门窗和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后,项目北侧厂界环境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其余边界环境噪声可满足3类标准要求,对周边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项目员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运走处理;废边角料和废包装材料交由废品收购站收购;漆渣交由相关回收单位处理处置;废活性炭、废切削液、废空桶和废抹布等分类收集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