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佛冈润隆工艺制品有限公司年产20万件水泥工艺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19年2月15日至2019年2月2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冈县环境保护局监督管理股,邮编:511600
联系电话:0763-4275024
传 真:0763-427803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佛冈润隆工艺制品有限公司年产20万件水泥工艺品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佛冈润隆工艺制品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清远市佛冈县汤塘镇荣铺工业园保成(佛冈)机械有限公司厂区内 |
环评机构: |
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主要从事园林工艺制品生产制造及仓储,年产水泥工艺品20万件,其中包括15万件艺术花盆和5万件其他工艺品。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运营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只有很少部分已无组织的形式排放到外环境,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2、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清洗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搅拌或清洗工序,不外排;生活污水由自建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标准后回用于厕所冲洗、灌溉等。 3、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建成后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强度65~90dB(A),在采取减振、隔声等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再经墙体隔声、距离衰减,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相结合后,项目厂界噪声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噪声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的要求响。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产固废及生活垃圾均得到有效的处理处置,处理措施合理可行,各项固体废物按标准处理处置。 5、生态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直接租用佛冈县石角镇永康工业园佛冈越盈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内现有空置厂房,仅有设备需要安装,无土建施工活动,故不涉汲生态破坏等影响;清洗废水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经自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标准后回用于厕所冲洗、灌溉等,不外排;废气、噪声和固废经有效处理,均符合相关环保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