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佛冈县龙山镇榕林建材年加工100000吨石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19年1月3日至2019年1月1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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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佛冈县龙山镇榕林建材年加工100000吨石料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佛冈县龙山镇榕林建材加工厂 |
建设地点: |
佛冈县龙山镇斩狗冚 |
环评机构: |
广东思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该项目占地面积约为6000m2,建筑面积6000m2,项目租用一栋一层厂房,租用的厂房主要功能区划为原料区、给料区、破碎区、振动筛分区、成品区。项目从事石料的加工生产,每年加工生产石料100000吨,涉及破碎、振动筛分等工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水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用水工序为员工生活用水、喷雾系统用水。 (1)喷雾系统用水 项目振动过筛工序、投料、破碎工序安装喷雾降尘系统,利用不同形状和雾化角度的喷嘴将水雾化,与粉尘凝聚沉积下来,达到抑尘效果,该废水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2)员工生活污水 本项目外排废水仅为员工生活污水,由于本项目不属于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生活污水中的含粪便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标排放。 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1)投料粉尘 外购的花岗石块在场内进行投料时会产生投料粉尘,在原料投料区安装喷雾降尘系统,利用不同形状和雾化角度的喷嘴将水雾化,与粉尘凝聚沉积下来,达到抑尘效果。同时在投料口设置集气罩,经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经处理后,投料粉尘中的颗粒物可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破碎粉尘 项目花岗石块在进行破碎工序会产生破碎粉尘,在破碎区安装喷雾降尘系统,着重对破碎机、圆锥机进出料口及输送带等粉尘产生部位进行喷雾降尘,利用不同形状和雾化角度的喷嘴将水雾化,与粉尘凝聚沉积下来,达到抑尘效果,同时在破碎机、圆锥机进出料口设置集气罩,经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布袋装置对粉尘截留率不低于95%。经采取措施后,粉尘可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过筛粉尘 项目花岗石块在进行振动过筛工序会产生振动过筛粉尘,在振动过筛区安装喷雾降尘系统,着重对振动筛进出料口及输送带等粉尘产生部位进行喷雾降尘,利用不同形状和雾化角度的喷嘴将水雾化,与粉尘凝聚沉积下来,达到抑尘效果,经采取措施后,粉尘可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4)装货粉尘 项目在将成品从厂区装到货车上时,会产生装货粉尘,卸料粉尘中的颗粒物可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声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破碎机、振动筛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以及工作人员在厂内操作活动产生的噪声。对生产设备采取必要的防治措施后该项目产生的噪音不会对建筑物周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使项目边界噪声达到相应标准。 4、固体废弃物影响评价 本项目在振动过筛工序会产生粒径较大的石块,将全部循环进入破碎工序,不外排。项目经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的截留粉尘,直接同产品一起外卖。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