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佛冈县城振兴北片区(篁胜新城、龙溪、英佛公路)配套集污管网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18年11月26日至2018年12月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冈县环境保护局监督管理股,邮编:51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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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佛冈县城振兴北片区(篁胜新城、龙溪、英佛公路)配套集污管网工程项目 |
建设单位: |
佛冈县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建设地点: |
佛冈县城振兴北片区 |
环评机构: |
湖南汇恒环境保护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龙溪片区集污管网铺设工程、篁胜新城集污管网铺设工程和集污管网合并段铺设工程,龙溪片区集污管网段设计起点位于迪米格有限公司东南角、英佛公路西侧的现状污水井;篁胜新城集污管网段设计起点位于篁胜新城商住区;以上两个集污管网段在W104 汇流,经合并段排入终点,终点位于龙溪河与潖江相交河口的市政污水井处。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施工期 ①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在采取合理的设备布局、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设置隔声屏障以及限制施工时段等措施削减项目施工设备运行噪声强度后,本项目施工噪声能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排放,不会对周边声环境质量产生明显影响。 ②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在采取合理安排行车路线,注重维护保养施工设备等措施后,本项目施工废气的排放能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③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地表径流冲刷泥浆水、基坑、沟槽等开挖渗出的夹带泥浆的地下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作项目周边降尘用水,不外排;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冲洗产生的含油废水经临时隔油隔渣沉砂池处理后回用作项目周边降尘用水,不外排;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临时隔油池和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的旱作标准后回用作周边林地灌溉用水。综上所述,本项目施工期废水对周边水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④固体废物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工程弃土运至洼地进行回填,不外排;项目施工产生的建筑废料运至制定地点处理,不外排;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不外排。在采取上述分类处理措施后,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2)营运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工程中污水干管投产后,在正常运行的情况下,不会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3)营运期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项目非正常运行状态下泄漏产生的市政污水在运作单位及时采取修复处理措施后,产生的市政污水泄漏量较少,对周边水体环境的影响是可控及可恢复的。项目非正常运行状态下产生的恶臭废气在运作单位及时采取修复措施后,市政污水泄漏产生的恶臭气体较少,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是可控的。综上所述,本项目营运期环境风险可控、可接受的。 二、生态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属于短期性工程项目,施工完毕后项目施工期产生的环境影响将逐步减少,施工期内造成的生态环境破坏将逐渐恢复;在项目施工区域积极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项目弃土方直接运至洼地进行回填,种植草皮以美化环境,并在施工期完毕后对项目沿线进行表土覆盖,本项目因施工建设产生的生态环境影响是可接受的及可恢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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