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佛冈县宏昌机械厂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18年11月16日至2018年11月2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冈县环境保护局监督管理股,邮编:511600
联系电话:0763-4275024
传 真:0763-427803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佛冈县宏昌机械厂改扩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佛冈县宏昌机械厂 |
建设地点: |
佛冈县石角镇二村力竹坝桥头 |
环评机构: |
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主要从事铸造、销售:塑料破碎机、混色机、打禾机配件,本次改扩建项目总投资250万元,年产铸铁件12000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本次改扩建项目员工生活污水产生量约1.44t/d(403.2t/a),经“隔油隔渣+生化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要求后回用。 (2)本次改扩建项目中频感应炉水冷系统的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只是定期添加新鲜水,并定期清理经沉淀后的水垢,故不对周围水环境产生影响。 2、大气环境影响结论 (1)中频炉熔化烟尘废气 本次改扩建项目共有6套1吨中频感应电炉,使用能源为电源,生产过程中包括熔化、浇铸工序产生的烟尘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烟尘、粉尘。本次改扩建项目烟尘气体拟采用“回转烟气罩收集+湿法高压静电除尘器”,类比同类除尘系统,静电除尘效率达98%,经车间密闭和加装集气罩,烟气收集效率为90%,经处理后烟尘排放浓度能满足《铸造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TCFA-030802-2-2017)1级有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 (2)工艺粉尘 项目混砂、落砂、旧砂破碎等砂处理工序均在一个车间进行,这些工序会产生少量粉尘,根据业主介绍,本次改扩建项目混砂时,原料中含水量较大,故此工序产生的粉尘量较少,本次改扩建项目粉尘产生工序为落砂、旧砂破碎。本次改扩建项目拟在粉尘产生工序采用布袋除尘处理,处理效率达到95%;该类粉尘大多为粒径较大粉尘,大部分将自然沉降于工序周边后经人工收集处理,粉尘经收集后进入脉冲袋式除尘器一并处理,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效率可达95%,满足《铸造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TCFA-030802-2-2017)1级有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3)金属粉尘 车床加工工序将产生少量的金属颗粒物和金属粉尘,金属颗粒物因粒径较大,自然沉降后,落在相应的工序周边,通过收集后回用于中频感应炉熔化;金属粉尘产生量少,通过加强车间通风的方式减少金属粉尘对工作人员的影响。 3、声环境影响评价分析结论 本次改扩建项目建成投产后,噪声源对四周厂界的贡献值在35.7~46.9dB(A)之间,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对区域声环境质量影响轻微。 4、固体废物影响评价结论 本次改扩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都按国家和地方对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的有关要求和规定进行处理和处置,其中一般工业固废可外售,不能外售的送专业公司处理;生活垃圾等固废由环卫部门上门清运统一处理;本次改扩建项目的固体废物都能得到妥善的处理处置,实现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既防止了固体废物的二次污染,又做到了资源的回收利用。因此,各类固体废弃物处置率可达100%,不会进入当地环境,对区域环境不会产生直接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