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佛冈县广和置业有限公司龙山新城二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18年9月13日至2018年9月2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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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佛冈县广和置业有限公司龙山新城二期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佛冈县广和置业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佛冈县龙山镇新城开发区 |
环评机构: |
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总投资为1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为876万元,占总投资的8%。项目规划用地面积为61617.90 m2,总建筑面积199156.47m2。本项目主要建设9栋33层的商住建筑,3栋33层住宅、公建建筑,1个幼儿园,1个公交车首末站,1个地下车库及其他配套设施。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施工期间,项目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是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作业时排放的尾气对环境空气的污染,施工噪声对声环境的影响,施工废水对地表水的影响等。但此影响具有暂时性,随着施工的结束该影响也即消失。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当地有关法律法规,实行文明施工,并采取有效的减缓措施,施工期的环境影响是可接受的。 (2)营运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来自居民住宅产生的生活污水、商业污水、办公废水、幼儿园污水。商业污水连同小区其他生活污水一并经项目配套“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经项目污水管网排入项目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后排入项目附近潖江。 2、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住户厨房油烟经吸排油烟机等装置净化后再经专用烟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车库机动车尾气污染物产生量小,加强周边绿化及加强地下车库的抽排风;柴油发电机尾气污染物产生量小,其尾气由专用排气通道引至E12楼楼顶排放。对公共厕所规范化管理。 3、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噪声经过采取进出小区机动车禁鸣喇叭、禁止小区内大声喧哗,小区内禁止大声喧哗等措施后,项目四侧边界可以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2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居民生活垃圾、商业垃圾、办公垃圾、幼儿园垃圾,均属于一般固废,交环卫部门每天定时清运处理。同时垃圾收集点应定期清理,统一清运,统一处置,并要做好垃圾堆放点的消毒,杀灭害虫,以免散发恶臭,滋生蚊蝇,影响居民的日常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