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佛冈豪鑫环保建材有限公司锅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18年8月31日至2018年9月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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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佛冈豪鑫环保建材有限公司锅炉技改项目 |
建设单位: |
佛冈豪鑫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佛冈县石角镇龙溪省道252线边(原龙溪油库内) |
环评机构: |
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是一家专业从事生产、加工、销售:蒸压加气砼块的民营企业。在原有项目的基础上,新增一台3t/h承压蒸汽(天然气)锅炉为生产车间提供蒸汽;将原有一台6t/h的燃煤锅炉燃料更换为生物质成型燃料,作为备用锅炉使用,并对其废气治理措施进行技术改造。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次技改项目不增加员工及管理员,生活污水排放量将维持现状。锅炉水循环使用,除尘设施产生的喷淋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无生产废水外排。 2、大气环境影响结论 (1)燃气承压蒸汽锅炉废气 燃气锅炉废气中SO2产生浓度为29.36 mg/m3,NOx产生浓度为137.31 mg/m3。污染物浓度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0)中燃气锅炉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SO2:50 mg/m3、NOx:200 mg/m3)。 项目20万m3加气混凝土生产线位于厂区东南侧半山高地,技改项目所在锅炉房位于生产线中部,锅炉房烟囱周围半径200m距离内的建筑物均为工业厂房,高度均低于项目锅炉房。该燃料燃烧废气经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不低于8m)。 (2)备用锅炉(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废气 本项目生物质成型燃料含硫率很低,产生的二氧化硫很少,因此废气不进行脱硫处理。主要的废气处理措施为除尘措施。备用锅炉(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废气可以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0)中燃气锅炉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烟(粉)尘:30mg/m3;SO2:50 mg/m3、NOx:200 mg/m3)。该燃料燃烧废气经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不低于8m)。 技改项目无需要设置大气防护距离,技改前项目环评已要求设置200m卫生防护距离,项目防护距离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故经上述措施处理后。 3、声环境影响评价分析结论 技改后项目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强度80~100dB(A),在采取减振、隔声等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再经墙体隔声、距离衰减后,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相结合后,厂界噪声可控制在昼间60dB(A),夜间50dB(A)以内,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影响评价结论 本次技改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主要来备用锅炉(生物质成型燃料)运行过程燃料燃烧产生的生物质炉灰及锅炉除尘设备产生的沉淀池沉渣,拟回用于项目生产。 危险废物废机油集中收集,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