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佛冈奥园六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18年4月11日至2018年4月1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冈县环境保护局监督管理股,邮编:51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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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佛冈奥园六区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佛冈同力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佛冈县石角镇沿江东路佛冈奥园商业街1号 |
环评机构: |
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佛冈奥园六区建设项目位于清远市佛冈县石角镇三八村106国道北,中心点地理坐标为(北纬:23°52'25.62",东经:113°33'19.14"),总投资93000万元,主要建设12栋34层的高层住宅楼,1栋1层的体育馆,设置游泳池、生鲜超市、地下停车场及其他配套设施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 施工期主要防治污染设施 1、废气:项目在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扬尘、机械废气、装修废气,通过采取一系列的污染防治措施如洒水降尘、机械设备维修保养、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室内装饰和装修材料、保持室内的空气流通,或选用确有效果的室内空气净化器和空气净化装置,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对周边空气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施工期雨水、地表径流水。 施工期生活污水主要污染因子为COD、BOD5、SS、NH3-N等。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汇入县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施工期废水产生量总体不大,水质较简单,在落实各项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 3、噪声:项目施工过程中噪声产生主要为各种施工机械(如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等)、运输车辆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主要的措施是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采取适当封闭和隔声措施。有效降低施工噪声,保证施工场界噪声达标。 4、固体废物: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地基挖方、管沟开挖回填产生的弃土,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建筑废料、包装废料、装修垃圾等)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等。 二、营运期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的主要污染源为:生活污水;备用发电机尾气、汽车尾气、油烟废气水泵;备用发电机、水泵、风机和等机电设备产生的噪声和机动车噪声;生活垃圾等。 1、水环境影响 项目营运期水污染源主要是居民生活污水及商业用水,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拟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县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2、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居民厨房产生的油烟由抽油烟机收集处理后的尾气经烟道引至楼顶架高排放;居民住宅配套管道天然气,燃料废气的排放同油烟废气经集烟罩收集后一并排出。项目备用发电机废气能够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项目车库的换气率为6次/时,且地下汽车库的排风口应设于下风向,排风口不朝向邻近建筑物和公共活动场所,排风口离室外地坪高度应不低于2.5m。项目环卫市政用房仅作为生活垃圾的临时储存点不进行垃圾压缩,其臭气产生量较少,浓度较低,恶臭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界标准值中新扩改建项目二级标准。 3、声环境影响 项目水泵、备用发电机设置在1#地下室-1层专用设备房,经距离衰减等进一步隔声降噪后,项目四周边界噪声环境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2类标准要求,对项目住宅楼、周边环境及敏感点的影响是可接受的。 4、固体废物影响 本项目生活垃圾中部分为厨余物有机成分,该类物质在高温厌氧条件下易腐败,进而产生恶臭气体,根据设计要求,项目各栋住宅的垃圾由物业清洁人员用垃圾桶运至垃圾收集站,再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在垃圾转运时,部分垃圾会因水分渗出形成垃圾渗滤液,由于小区内的垃圾袋及垃圾桶均为塑料制品,具有防渗作用,故渗滤液均混入垃圾运出,不进入小区排水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