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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冈县乡村旅游主题公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

发布时间:2018-01-09 00:00:00来源:佛冈县环境保护局访问量:-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佛冈县乡村旅游主题公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1819日至201811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冈县环境保护局监督管理股,邮编:511600

    联系电话:0763-4275024

    传    真:0763-427803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佛冈县乡村旅游主题公园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佛冈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建设地点: 

佛冈县振兴北路人民中心全民健身广场内

环评机构: 

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佛冈县振兴北路人民中心全民健身广场内(北纬23.884079,东经113.536177),规划占地面积13320平方米,绿化面积10000平方米,总投资300万元。建设内容包括:全园景观绿化环境改造工程、园林建筑及配套设施建设、标识系统建设、排水系统建设、供电及照明系统建设。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施工期废气主要为粉尘和燃油机械运行产生的少量废气,会短暂地影响到周围的环境空气,通过在施工路段进行围挡,原有地面铣刨、开挖时要进行洒水;工程材料、土方或建筑垃圾及时运走;加强车辆管理,不超速、不超载,不使用劣质燃料等措施降低施工期废气造成的环境影响。采取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废气对环境空气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该类影响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

(2)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需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即CODcr≤500mg/L,BOD5≤300mg/L,SS≤400mg/L)后由市政管网排入佛冈县生活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最终汇入潖江河,不会对周围的水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3)噪声:施工期间噪声主要为挖掘机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约90dB(A),施工单位拟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从噪声源上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且施工单位周围的植被茂盛,施工设备的噪声传播较小,本环评要求装修工程禁止在22:00~08:00及12:00~14:00进行作业,类比同类型装修项目,噪声源强可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项目施工期噪声对项目周围环境噪声影响较小。

(4)固废: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土石方、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本项目施工期建筑垃圾主要为原有地面铣刨、岩体石阶开凿等产生的废混凝土块、废石块、废砖头等;废弃土方为地面开挖、绿化回填后产生的剩余土方,由于垃圾中的主要成分为无机垃圾,因此燃烧热值小,适于填埋处理。将其中可回收的建筑垃圾回收,可作为建筑材料再生利用的进行再利用,其余的运送至渣土堆放场统一处理,以免造成环境污染和物质浪费。建筑垃圾中如废油漆、涂料等为危险废物,必须收集后交由有资格的危险废物处理站处理。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经上述措施处理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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