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佛冈县佛创石英砂有限公司年产60000吨石英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18年1月24日至2018年1月3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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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佛冈县佛创石英砂有限公司年产60000吨石英砂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佛冈县佛创石英砂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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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机构: |
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佛冈县汤塘镇升平村下刀排村佛冈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内。项目总投资1195万元,环保投资32.7万元,总占地面积为689m2。项目为垃圾填埋气发电,拟采用2台国产500kW燃气发电机组。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项目运输进厂的石英矿进厂时需要卸料、集堆,统一运至原料堆放区,此过程中装卸料将会产生一定量的粉尘,粉尘产生量23.28kg/a。项目装卸料过程产生粉尘量少,厂区面积大,通过洒水降尘,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不大。项目筛分工序会产粉尘,建设单位拟在筛分车间装吸风罩收集筛分粉尘后经脉冲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粉尘有组织排放浓度为118.75mg/m3,无组织排放速率为0.62kg/h,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的排放要求,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不大。 (2)废水:项目生产废水水质简单,主要污染物为H+、SS、CODcr,生产废水集中收集后投加生石灰、PAM进行中和沉淀处理,处理后废水可稳定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一级排放标准,处理后废水30%经排污管排至潖江河下游,70%经反渗透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根据《广东省用水定额》(DB44T1461-2014)绿化用水为1.1L/m2·d,项目绿化面积10000m2,用水量为11t/d,4015t/a。生活污水产量108t/a远小于绿化用水量4015t/a,故本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灌溉不外排可行。 (3)噪声:采取的如下相关噪声治理措施。 (1)从噪声源入手,在采购设备选择低噪声设备; (2)用隔声法降低噪声:采用适当的隔声设备如隔墙、隔振垫、隔声屏障等,能降低噪声级20~50分贝; (3)加强噪声设备的维护管理,避免因不正常运行所导致的噪声增大; (4)在强噪声设备处加装消声器,并在厂房的墙面、房顶布设吸音棉等。 通过采取上述各项减振、隔声、吸声、消声等综合治理措施,从技术角度上讲,完全可以满足噪声防治的需要,使南、西、北面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东面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 。 (4)固废:生活垃圾产生量约1.5t/a,厂房及办公室均设有生活垃圾桶,由垃圾桶收集后再运至生活垃圾收集站,最终有环卫部门运至佛冈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对垃圾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 污泥经草酸酸洗废水进行中和沉淀处理,处理后污泥经压滤机压泥后,污泥干重为20t/a,污泥先堆存于污泥暂存场所,集中收集后外运作施工填筑材料。项目筛分车间内脉冲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约28.22t/a,收集后可外售建材企业再利用。项目机械设备在日常运作及维修过程中更换的废机油;产生量0.01t/a,属于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拟交有危险废物资质的公司处理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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