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湛高速龙山出口至国道106线龙山路段公路改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汕湛高速龙山出口至国道106线龙山路段公路改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17年12月4日至2017年12月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冈县环境保护局监督管理股,邮编:511600
联系电话:0763-4275024
传 真:0763-427803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汕湛高速龙山出口至国道106线龙山路段公路改建工程 |
建设单位: |
佛冈县汕湛高速龙山出口至国道106线龙山路段公路改建工程指挥部 |
建设地点: |
项目起点位于汕湛高速龙山互通出口处,路线走向自西北至东南,过凤洲大桥后沿龙山镇规划道路走向,终点与G106线平交 |
环评机构: |
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起点位于汕湛高速龙山互通出口处,路线走向自西北至东南,过凤洲大桥后沿龙山镇规划道路走向,终点与G106线平交,路线全长4.490km。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路面工程,路基防护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涵洞工程,照明工程。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①为进一步降低扬尘产生量,减少施工扬尘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拟采取以下措施:车辆运输物料时,控制车内物料低于车厢挡板,并封闭,减少途中撒落;对施工现场抛洒的沙石土等物料应及时清扫;加强管理,使运输车辆尽可能减缓行驶速度;选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的运输路线,定时对运输路线进行清扫;加强施工场所清扫及洒水降尘。②拟对排烟量大的施工机械,安装消烟装置;合理安排机械作业时间,多台设备错开时间施工,降低尾气产生量及产生浓度,以减轻对大气环境的污染。 (2)废水:本项目不设施工营地,不产生生活污水。施工场地设置排水沟和沉淀池,施工机械、建筑材料经雨水冲刷产生的废水经排水沟排入沉淀池沉淀处理,回用于降尘晒水,不外排,对外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在施工过程中,为将项目建设对区域声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设置临时声障等措施,能大大降低施工期噪声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 (4)固废:①对产生的建筑废料,要尽量回收和利用其中的有用部分,剩余废料由施工方统一回填或者清运到指定地点,严禁乱堆乱放;②合理调配工程土方,尽量减少剩余土方量。对临时堆放弃土,应采取覆盖防尘布、防尘网并配合定期喷洒粉尘抑制剂等措施,防止扬尘,同时集中收集因降雨引起的弃土堆地面径流水,并通过沉淀后再予排放;严格执行当地有关余泥渣土排放管理暂行办法,按规定办理好渣土排放的手续,获得批准后方可在指定的受纳地点弃渣;③要在施工现场统一设置垃圾箱等环境卫生设施,集中收集的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不得随意倾倒,以免污染当地环境和影响景观;④施工过程中严格限制施工范围,严禁随意堆放弃渣,严禁弃渣下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