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佛冈勤天壹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17年11月20日至2017年11月2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冈县环境保护局监督管理股,邮编:51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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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佛冈勤天壹品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佛冈县港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佛冈县石角镇金石路东侧 |
环评机构: |
河南迈达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占地面积10178.4m2,建筑面积51117.45m2。项目拟建三栋住宅楼,配备商业街及停车场等设施。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为施工场地扬尘、施工机械与运输车辆的燃油废气、汽车尾气以及室内装修废气。通过采取一系列的污染防治措施如洒水降尘、机械设备维修保养、选用优质柴油、加强停车场室内通风透气等,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对周边空气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水:项目施工废水拟经隔油隔渣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场地内洒水降尘及车辆冲洗,不外排,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项目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临时建设的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佛冈县展扬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在施工阶段,噪声源主要包括施工场地各类机械设备作业产生的噪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等,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设隔声屏、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置噪声源位置、车辆限速等措施,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可以得到有效控制,施工边界噪声可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对周围居民日常生活影响不大。 (4)固废:项目施工期施工人员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定期交环卫部门清运;施工场地产生的建筑垃圾、装修垃圾可回收部分,收集后送至回收站;其余运至建设主管部门指定地点堆放;施工期开挖的土石方达到平衡,无外排。在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固体废物不会对项目周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