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广东华农大新龙畜牧股份有限公司华农绿色生态牧场(年存栏1000头奶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1 |
关于《广东华农大新龙畜牧股份有限公司华农绿色生态牧场(年存栏1000头奶牛)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佛环审批[2017]26号 |
2017-9-18 |
广东华农大新龙畜牧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省清远市佛冈县石角镇石山脚村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佛冈县环境保护局监督管理股,邮编:511600
联系电话:0763-4275024
传 真:0763-4278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