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佛冈达味特钢有限公司轧钢生产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5月6日至2026年5月1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清远市生态环境局佛冈分局行政审批股,邮编:51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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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佛冈达味特钢有限公司轧钢生产线改扩建项目 | |||||||||||||||||||||||||||
建设单位: | 佛冈达味特钢有限公司 |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清远市佛冈县石角镇莲溪村委飞鹅塘村58号 | |||||||||||||||||||||||||||
环评机构: | 广东亿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佛冈达味特钢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清远市佛冈县石角镇莲溪村委飞鹅塘村58号,项目成立于2011年11月04日,主要从事热轧钢筋、钢坯的生产,包括两条生产线,其一以外购钢坯为原料加工成热轧钢筋,其二以废钢为原料生产钢坯。项目现有生产规模分别为年产热轧带肋钢筋30万吨、钢坯58万吨。因生产经营需要,项目拟在原址进行改扩建,主要改扩建内容为将现有炼钢工艺生产出来的热送钢坯作为原料,经连铸连轧和精加工成热轧带肋钢筋及优特钢,新增热轧带肋钢筋及优特钢产能共58万吨/年;并对现有轧钢生产线的天然气加热炉进行低氮燃烧改造。项目不新增员工人数,不改变员工食宿情况,但调整轧钢车间的工作制度,改扩建后项目共280人(其中轧钢线150人),均在项目内食宿,炼钢线和轧钢线的工作制度均为年工作300天,每天3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生产时间7200小时。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环境空气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本次改扩建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天然气加热炉废气(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轧钢废气(颗粒物),项目拟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详见表1、表2。 表1 项目有组织排放废气拟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表2 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拟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根据《报告表》分析,项目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二)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排入雨水管网。 项目不新增人员人数、不改变食宿情况,不新增生活污水产生量。 项目本次扩建新增的轧钢设备、冷床等设施间接冷却用水(净循环水)和钢坯直接冷却用水(浊循环水)均为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根据《报告表》分析,项目废水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三)声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运转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源等效声级约为70-85dB(A)。 项目采取的主要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包括: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设备,加强噪声设备的维护管理;对高噪声设备安装隔声减震垫。 根据《报告表》分析,项目东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其余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对项目周边区域及环境敏感目标的声环境的影响不大。 (四)固体废物污染治理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 项目运营过程涉及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氧化铁皮、断头废钢、切头轧废、废轧辊等,氧化铁皮经收集后自行利用或外售综合利用;断头废钢、切头轧废、废轧辊返回炼钢生产线。 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润滑油及润滑油桶等,废润滑油收集贮存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单位收运处置;废油桶交由供应商回收处理。未分类收集的废含油抹布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根据《报告表》分析,采取上述措施处理后,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五)地下水、土壤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采用相应防漏防渗措施后,对地下水、土壤环境的影响较小。 (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根据《报告表》,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包括废润滑油、废油桶、润滑油、天然气、乙炔等,发生风险主要包括风险物质泄漏、废气废水治理设施故障等事故。根据《报告表》分析,建设项目应按照消防及安监部门要求,做好事故防范措施,设立健全的公司突发环境事故应急组织机构,以便采取更有效措施来监测灾情及防止环境污染事故进一步扩散。由于项目所使用的原料不构成重大危险源,在采取以上措施的情况下,项目风险事故发生概率很低,项目环境风险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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