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广东福彰活性炭制造有限公司新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1月19日至2026年1月2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清远市生态环境局佛冈分局行政审批股,邮编:51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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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福彰活性炭制造有限公司新建建设项目 | ||||||||||||||||||||||||||||||||||||||||||||||||||||||||||||||||||||||
建设单位: | 广东福彰活性炭制造有限公司 | ||||||||||||||||||||||||||||||||||||||||||||||||||||||||||||||||||||||
建设地点: | 清远市佛冈县汤塘镇聚德路3号厂房1一楼东面 | ||||||||||||||||||||||||||||||||||||||||||||||||||||||||||||||||||||||
环评机构: | 产学研(广州)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广东福彰活性炭制造有限公司拟于清远市佛冈县汤塘镇聚德路3号厂房1一楼东面建设“广东福彰活性炭制造有限公司新建建设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为22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200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活性炭的生产,年产6000吨活性炭(其中简单破碎筛分活性炭3500吨、酸洗活性炭1500吨、浸渍改性活性炭1000吨)。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本项目劳动定员25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每天2班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300天。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环境空气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投料、破碎等工序粉尘(颗粒物)、活化尾气(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烟气黑度)、酸洗废气(氯化氢)、天然气燃烧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干燥废气(氮氧化物)、检验室废气(氯化氢)、污水处理站废气(臭气浓度、硫化氢、氨)等,项目拟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详见表1、表2。 表1 项目有组织排放废气拟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表2 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拟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根据《报告表》分析,项目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二)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排入雨水管网;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汤塘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的较严值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汤塘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项目近期生产废水经自建废水处理站(酸碱中和+沉淀+过滤)处理后交由危废收运单位处理,不外排;项目远期生产废水经自建废水处理站(酸碱中和+沉淀+过滤)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园区工业污水预处理站进水水质标准的较严值后,排入园区工业污水预处理站深度处理后再排入汤塘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根据《报告表》分析,项目废水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三)声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运转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源等效声级在75~80dB(A)之间。 项目采取的主要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包括: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设备,加强噪声设备的维护管理;对高噪声设备安装隔声减震垫等。 根据《报告表》分析,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对项目周边区域及环境敏感目标的声环境的影响不大。 (四)固体废物污染治理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 项目运营过程涉及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炭粉、废砂石、废反渗透膜、废布袋、废包装袋、污泥等,其中炭粉回用于生产,其余一般工业固废均为交由专业回收公司回收处理。 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喷淋废液、检验废液、检验用废活性炭、检验室废包装、废试剂等,收集贮存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单位收运处置。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根据《报告表》分析,采取上述措施处理后,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五)地下水、土壤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采用相应防漏防渗措施后,对地下水、土壤环境的影响较小。 (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根据《报告表》,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包括润滑油、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盐酸、磷酸、双氧水、硝酸银、硝酸铜、其他危险废物等,发生风险主要包括风险物质泄漏、废气废水治理设施故障等事故。根据《报告表》分析,建设项目应按照消防及安监部门要求,做好事故防范措施,设立健全的公司突发环境事故应急组织机构,以便采取更有效措施来监测灾情及防止环境污染事故进一步扩散。由于项目所使用的原料不构成重大危险源,在采取以上措施的情况下,项目风险事故发生概率很低,项目环境风险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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