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佛冈县应新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10月29日至2025年11月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清远市生态环境局佛冈分局行政审批股,邮编:511600
联系电话:0763-4275024
传 真:0763-427803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佛冈县应新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
建设单位: | 佛冈县应新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清远市佛冈县龙山镇陶瓷城广东博华陶瓷有限公司厂区内1号路9号厂房 | |||||||||||||||||||||||||||||||
环评机构: | 清远市惠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佛冈县应新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拟于广东省清远市佛冈县龙山镇陶瓷城广东博华陶瓷有限公司厂区内1号路9号厂房建设“佛冈县应新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为354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3543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五金配件的喷涂加工,年喷涂加工五金配件129.28万件。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本项目劳动定员40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每天一班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300天,工作时长2400小时(其中样板房每天工作4小时,年工作96天,合计年工作384小时;项目油性喷漆工艺每天工作8小时,年工作150天,合计年工作1200小时)。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环境空气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改性塑料生产工序废气、注塑工序废气、破碎工序废气和开件工序废气,项目拟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详见表1、表2。 表1 项目有组织排放废气拟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表2 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拟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根据《报告表》分析,项目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二)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水性漆喷枪清洗废水、水帘柜废水、水喷淋塔废水。 项目水性漆喷枪清洗废水回用于水帘柜。 项目水帘柜废水、水喷淋塔废水作为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广东博华陶瓷有限公司的污水站(隔油隔渣+生物接触氧化+二次沉淀)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后通过无名水渠排放至潖二河,最终汇入潖江河。 根据《报告表》分析,项目废水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三)声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运转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源等效声级在60~85dB(A)之间。 项目采取的主要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包括: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生产设备,加强噪声设备的维护管理;对高噪声设备安装隔声减震垫。 根据《报告表》分析,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对项目周边区域及环境敏感目标的声环境的影响不大。 (四)固体废物污染治理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 项目运营过程涉及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材料、除尘灰、废钢丸、水性漆渣,统一交由专业回收公司回收处理。 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油漆及清洗剂包装桶、废清洗剂、油漆渣、废活性炭、废过滤材料、水帘柜废水、水喷淋塔废水、废润滑油及其包装桶、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分类收集贮存后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单位收运处置。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根据《报告表》分析,采取上述措施处理后,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五)地下水、土壤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采用相应防漏防渗措施后,对地下水、土壤环境的影响较小。 (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根据《报告表》,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包括稀释剂、天然气、润滑油、废润滑油及其包装桶、废油漆及清洗剂包装桶、废清洗剂、油漆渣、废活性炭、废过滤材料、水帘柜废水、水喷淋塔废水、废含油抹布及手套等,发生风险主要包括风险物质泄漏、废气废水治理设施故障等事故。根据《报告表》分析,建设项目应按照消防及安监部门要求,做好事故防范措施,设立健全的公司突发环境事故应急组织机构,以便采取更有效措施来监测灾情及防止环境污染事故进一步扩散。由于项目所使用的原料不构成重大危险源,在采取以上措施的情况下,项目风险事故发生概率很低,项目环境风险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 |||||||||||||||||||||||||||||||


粤公网安备 4418210200002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