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清远市翰林高中学校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10月28日至2025年11月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清远市生态环境局佛冈分局行政审批股,邮编:51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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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清远市翰林高中学校实验室建设项目 | ||||||||||
建设单位: | 清远市翰林高中有限公司 |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清远市佛冈县水头镇清泉城东路6号 | ||||||||||
环评机构: | 清远市远恒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清远市翰林高中学校位于广东省清远市佛冈县水头镇清泉城东路6号,是一所经清远市教育局批准成立的寄宿制民办学校,占地面积22099.7平方米,建筑面积19166.91平方米,已建成教学楼及设施、校舍进行办学,校内建筑包括1栋教学楼、1栋宿舍楼、1座食堂、1座体育馆、操场等配套设施。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不涉及化学、生物实验室的学校建设不纳入环评管理。 现因教学需要,清远市翰林高中有限公司拟利用清远市翰林高中校区内空教室用于建设清远市翰林高中学校实验室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利用清远市翰林高中学校教学楼4楼401新建化学实验室,402新建生物实验室,建筑面积288平方米,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10万元,主要从事校内学生生物、化学基础实验。本项目教学对象为高中学生,招满情况下,学生1800人,教学活动含化学实验课、生物实验课,平均每天有2个班级进行实验。实验课程安排:化学实验30节/学期,2课时/节;生物实验36节/学期,2课时/节,平均每天2个班上实验课。实验培训人数:50人/节。本项目实验室人员2人,均为翰林高中教师,设有寒暑假,教学天数为200天/年,每天工作约3小时。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实验室废气,拟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详见表1。 表1 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拟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二)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实验室废水(第2次清洗废水、灭菌废水、纯水制备浓水)。 实验室废水经自建废水站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佛冈县生活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的较严值后排入佛冈县生活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根据《报告表》分析,项目废水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三)声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来源于风机、污水处理设备水泵运行产生的噪声和人员活动噪声,噪声源等效声级在80~85dB(A)之间。 项目采取的主要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包括: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生产设备,加强噪声设备的维护管理;对高噪声设备安装隔声减震垫。 根据《报告表》分析,项目边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对项目周边区域声环境的影响不大。 (四)固体废物污染治理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体废物、废外包装材料、危险废物、生活垃圾。 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滤芯,委托厂家进行更换处置,更换滤芯由厂家带走,不在项目内暂存。 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样本、废实验用品、实验废液及第一次清洗液等,妥善收集贮存后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单位收运处置。 生活垃圾、废外包装材料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根据《报告表》分析,采取上述措施处理后,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五)地下水、土壤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采用相应防漏防渗措施后,对地下水、土壤环境的影响较小。 (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根据《报告表》,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包括煤油、无水酒精、硫酸、硝酸、盐酸、乙酸、氨水和实验废物及第1次清洗废水等,发生风险主要包括风险物质泄漏、废气废水治理设施故障等事故。根据《报告表》分析,建设项目应按照消防及安监部门要求,做好事故防范措施,设立健全的公司突发环境事故应急组织机构,以便采取更有效措施来监测灾情及防止环境污染事故进一步扩散。由于项目所使用的原料不构成重大危险源,在采取以上措施的情况下,项目风险事故发生概率很低,项目环境风险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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