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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冈县恒建材料有限公司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9-22 10:06:57来源:清远市生态环境局佛冈分局访问量:-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佛冈县恒建材料有限公司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9月22日至2025年9月2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清远市生态环境局佛冈分局行政审批股,邮编:511600

  联系电话:0763-4275024

  传       真:0763-427803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佛冈县恒建材料有限公司升级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

  佛冈县恒建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佛冈县石角镇龙溪管理区省道252线旁(原龙溪油库内)

环评机构:

  清远市惠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佛冈县恒建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曾名佛冈恒建建筑材料厂)位于佛冈县石角镇龙溪管理区省道252线旁(原龙溪油库内),建设单位于2010年9月报批《佛冈恒建建筑材料厂年产10万吨新型混合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0年11月17日取得佛冈县环境保护局的批复(佛环审批〔2010〕36号),2015年4月17日取得延续环评审批的复函(佛环审批〔2015〕12号),2016年12月18日取得佛冈县环境保护局关于一期工程竣工环保验收意见(佛环验〔2016〕52号)。建设单位于2020年6月24日申领排污许可证;2021年11月5日变更排污许可证;2023年6月21日延续排污许可证;2025年4月30日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1441821590087520C001Q。

  因市场需要,建设单位拟投资1000万元在原厂址建设“佛冈县恒建材料有限公司升级改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将现有的燃煤烘干炉替换成为燃天然气加热炉,处理产能为年处理10万吨炉渣、硅渣,并配套增加1台备用破碎机、1台烘干炉、1个水淬池(尺寸约为10m*5m*1.2m)和3台分选机(磁选机)。项目占地面积2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000万,其中环保投资约200万元。本次升级改造不新增产能,升级改造后,项目年处理10万吨炉渣、硅渣,生产94997.7212吨混合建筑材料、5856.0809吨米铁。项目员工人数为20人,均不在厂区食宿,年工作280天,每天2班,每班8小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环境空气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加热工序、堆场、投料、破碎、球磨、选粉、呼吸、打包、输送、运输车辆工程的废气,项目拟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详见表1、表2。

表1 项目有组织排放废气拟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产污区域

产污源

主要污染物

收集方式

处理措施

排气筒

执行标准

高度

编号

厂房

加热工序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

密闭管道直接引入废气收集系统

低氮燃烧技术、尾气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

15m

DA001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并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重点区域排放限值(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加热炉中二级标准

表2 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拟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产污区域

产污源

主要污染物

收集及处理方式

执行标准

厂区

加热工序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

未收集部分,无组织排放

厂界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厂区内颗粒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3中其他炉窑的无组织排放烟(粉)尘最高允许浓度

堆场、投料、破碎、球磨、选粉、呼吸、打包、输送、运输车辆

颗粒物

半敞开堆场、围挡、洒水、编织覆盖、出入车辆冲洗、喷水雾、室内生产、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等

  根据《报告表》分析,项目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二)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水淬废水、球磨冷却水、出入车辆冲洗废水和初期雨水。

  项目球磨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项目水淬废水、出入车辆冲洗废水统一收集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水淬、堆场和道路洒水、车辆冲洗等,不外排。

  项目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水淬、堆场和道路洒水、车辆冲洗等,不外排。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地作物标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

  根据《报告表》分析,项目废水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三)声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运转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源等效声级在70~85dB(A)之间。

  项目采取的主要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包括: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生产设备,加强噪声设备的维护管理;对高噪声设备安装隔声减震垫。

  根据《报告表》分析,项目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对项目周边区域及环境敏感目标的声环境的影响不大。

(四)固体废物污染治理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

  项目运营过程涉及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灰、废布袋、沉淀池沉渣,其中除尘灰、沉淀池沉渣回用于生产,废布袋交由专业单位处理。

  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润滑油、含油废抹布和手套,妥善收集贮存后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单位收运处置。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根据《报告表》分析,采取上述措施处理后,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五)地下水、土壤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采用相应防漏防渗措施后,对地下水、土壤环境的影响较小。

(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根据《报告表》,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包括润滑油、废润滑油、含油废抹布和手套等,发生风险主要包括风险物质泄漏、废气废水治理设施故障等事故。根据《报告表》分析,项目应按照消防及安监部门要求,做好事故防范措施,设立健全的公司突发环境事故应急组织机构,以便采取更有效措施来监测灾情及防止环境污染事故进一步扩散。由于项目所使用的原料不构成重大危险源,在采取以上措施的情况下,项目风险事故发生概率很低,项目环境风险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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