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环境空气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注塑废气、喷涂废气、破碎废气和食堂油烟,拟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详见表1、表2。 表1 项目有组织排放废气拟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产污 区域 | 产污源 | 主要污染物 | 收集方式 | 处理措施 | 排气筒 | 执行标准 | 高度 | 编号 | 生产 车间 | 注塑废气 | 非甲烷总烃、氯化氢、臭气浓度 | 集气罩 | 二级活性炭装置 | 15m | DA001 | 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标准限值中较严值;氯化氢有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 表2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 | 食堂 | 油烟废气 | 油烟废气 | 烟气罩 | 静电油烟净化器 | 楼顶 | / | 参考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小型规模要求 |
表2 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拟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产污 区域 | 产污源 | 主要污染物 | 收集及处理方式 | 执行标准 | 生产 车间 | 注塑废气 | 非甲烷总烃、氯化氢、臭气浓度 | 未被收集的部分,拟加强车间通风 | 厂区内有机废气无组织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较严值;氯化氢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 | 喷涂废气 | 非甲烷总烃、颗粒物、臭气浓度 | 拟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 | 破碎废气 | 颗粒物 | 经滤芯处理设备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
根据《报告表》分析,项目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二)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为生活污水、冷却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龙山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的较严值,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龙山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三)声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运转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源等效声级在75~90dB(A)之间。 项目采取的主要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包括: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生产设备,加强噪声设备的维护管理;对高噪声设备安装隔声减震垫。 根据《报告表》分析,项目厂界噪声排放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敏感点学田村处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对项目周边区域及环境敏感目标的声环境的影响不大。 (四)固体废物污染治理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 项目运营过程涉及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材料、滤芯收集的粉尘、废弃涂料桶,其中废包装材料交由废品回收单位处理;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滤芯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废弃涂料桶交由供应商回收处理。 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机油及废机油桶、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活性炭,均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单位收运处置。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根据《报告表》分析,采取上述措施处理后,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五)地下水、土壤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采用相应防漏防渗措施后,对地下水、土壤环境的影响较小。 (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根据《报告表》,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包括废机油及废机油桶、含油抹布及手套等,发生风险主要包括危险废物泄漏、废气治理设施故障等事故。根据《报告表》分析,建设项目应做好事故防范措施,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对危废仓库进行设计和建设,同时做好危险废物贮存管理,定期对废气收集排放系统定期进行检修维护。在采取以上措施的情况下,项目风险事故发生概率很低,项目环境风险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