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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亿利达风机有限公司第四次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2-24 09:42:51来源:清远市生态环境局佛冈分局访问量:-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广东亿利达风机有限公司第四次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2月24日至2023年3月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清远市生态环境局佛冈分局行政审批股,邮编:511600

  联系电话:0763-4275024

  传    真:0763-427803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东亿利达风机有限公司第四次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广东亿利达风机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广东省清远市佛冈县龙山镇学田村106国道旁

环评机构:

  广东韦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广东亿利达风机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清远市佛冈县龙山镇学田村106国道旁,2005年12月28日取得了环评批复(审批文号:佛环审批【2005】13号),后续进行了三次改扩建,并均取得了环评批复。目前现有项目总占地面积约44868.9平方米,建筑面积40331.2平方米。为了适应发展需要,广东亿利达风机有限公司计划投资为455万元人民币,在现厂址进行第四次改扩建,主要改扩建内容包括:新增叶轮和框架生产线产能(叶轮15000只/年、框架53000套/年)。

  第四次改扩建完成后,全厂生产规模为座板钣金40万件/年、顶板钣金40万件/年、端板钣金40万件/年、VAV钣金2000台/年、注塑风机65万台/年、大风机35万台/年、小风机500万台/年、冷凝水盘165万只/年、叶轮15000只/年、框架53000套/年。

  改扩建前项目员工人数为350人,改扩建后项目员工人数增至375人,就餐、住宿人数不变,就餐、住宿人数为250人、82人。改扩建前,钣金注塑车间3000小时/年,其余现有工程车间2400小时/年;改扩建后,钣金注塑车间3000小时/年,其余现有工程车间2400小时/年,新增车间2400小时/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环境空气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叶轮和框架固化工序、冷凝水盘粘胶和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和臭气;叶轮、框架固化工序天然气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焊接、打磨、抛丸、喷粉过程产生的颗粒物;厨房油烟废气,拟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详见表1、表2。

表1  项目有组织排放废气拟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产污源

主要污染物

处理措施

排气筒

执行标准

高度

编号

1#厂房

叶轮、框架固化工序(含燃烧废气)

VOCs、臭气浓度、SO2、NOX、颗粒物、烟气黑度

水喷淋+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15米

G4、G5

VOCs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1第Ⅱ时段标准要求(因国家污染物(TVOC)监测方法标准未发布,待国家发布(TVOC)监测方法标准后,本项目固化有机废气(VOCs)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的标准”的要求);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烟气黑度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其他炉窑二级标准;颗粒物、SO2、NOX排放执行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中重点区域排放限值的要求

叶轮、框架喷粉工序

颗粒物

布袋除尘器

15米

G7

颗粒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

叶轮、框架抛丸工序

叶轮、框架焊接、打磨工序

颗粒物、锰及其化合物

布袋除尘器

15米

G1

颗粒物、锰及其化合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

3#厂房

冷凝水盘的粘胶、烘干工序

非甲烷总烃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15米

G3

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的标准”

4#厂房

注塑工序(现有项目)

非甲烷总烃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15米

G6

非甲烷总烃排放《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食堂

油烟

油烟

油烟净化器处理

15米

G8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规模的要求

表2  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拟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产污源

主要污染物

收集及处理方式

执行标准

叶轮、框架焊接、打磨、抛丸、喷粉、固化工序

VOCs、臭气浓度、SO2、NOX、颗粒物、锰及其化合物

未被收集的部分,无组织排放

颗粒物、锰及其化合物、SO2、NOx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VOCs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NMHC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有机废气无组织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新扩改建二级厂界标准值

注塑工序(现有项目)

非甲烷总烃

  根据《报告表》分析,项目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二)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包括叶轮生产线前处理废水、冷却废水)。

  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收集后经废水治理设施(调节池+水解酸化+接触氧化+二沉池)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后,排放至潖二河。

  根据《报告表》分析,项目废水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三)声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运转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源等效声级在60~80dB(A)之间。

  项目采取的主要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包括: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生产设备,加强噪声设备的维护管理;对高噪声设备安装隔声减震垫。

  根据《报告表》分析,项目西面厂界噪声排放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4类标准,其余厂界噪声排放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对项目周边区域及环境敏感目标的声环境的影响不大。

(四)固体废物污染治理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

  项目运营过程涉及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废包装材料、废金属、焊渣、废膜纸、收集及自然沉降的粉尘、废过滤棉、废水性胶水、废水性胶包装桶、废脱脂剂包装瓶,交由有资格和技术能力的单位处理。

  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水处理设施污泥、废机油桶、废机油、含油抹布、前处理工序产生的废渣、废活性炭,妥善收集贮存后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单位收运处置。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根据《报告表》分析,采取上述措施处理后,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五)地下水、土壤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采用相应防漏防渗措施后,对地下水、土壤环境的影响较小。

(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根据《报告表》,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包括天然气、设备维护检修使用的机油及产生的废机油、液压油、喷淋塔更换废水,发生风险主要包括原辅材料或危险废物泄漏、废气、废水治理设施故障等事故。根据《报告表》分析,建设项目应按照消防及安监部门要求,做好事故防范措施,设立健全的公司突发环境事故应急组织机构,以便采取更有效措施来监测灾情及防止环境污染事故进一步扩散。由于本项目的危险物质数量较少,在采取以上措施的情况下,项目风险事故发生概率很低,项目环境风险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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