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佛冈县中医院医共体分院建设项目(高岗分院)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12月28日至2023年1月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清远市生态环境局佛冈分局行政审批股,邮编:51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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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佛冈县中医院医共体分院建设项目(高岗分院) | ||||||||||||||||||||||||||||||||||||
建设单位: | 佛冈县卫生健康局 | ||||||||||||||||||||||||||||||||||||
建设地点: | 佛冈县高岗镇永福小区旁 | ||||||||||||||||||||||||||||||||||||
环评机构: | 清远市恒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佛冈县卫生健康局拟于佛冈县高岗镇永福小区旁(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3°34'59.344",北纬:24°01'25.257")建设“佛冈县中医院医共体分院建设项目(高岗分院)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总投资3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2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为5043.85m2,核定床位80张,总职工人数71人,预计年门诊量为7.3万人次(200人次/d),主要设置普通门诊、发热门诊、中医馆、公共卫生科、预防接种科、住院区等。 项目劳动定员71人(其中医生20人,护士20人,其他人员21人),均在院内住宿,实行三班制,每天工作24小时,全年工作365天。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环境空气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臭气、病区含菌气溶胶、备用发电机尾气、厨房油烟,拟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详见表1、表2。 表1 项目有组织排放废气拟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表2 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拟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根据《报告表》分析,项目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二)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洗衣房废水、门诊废水、病房废水、检验清洗废水、检验废液、纯水制备浓水、食堂含油废水。 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洗衣房废水、门诊废水、病房废水、检验废水、纯水制备浓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与经隔油隔渣预处理后的食堂含油废水经自建废水处理设施(格栅+调节池+混凝沉淀+消毒工艺)处理达标《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及高岗镇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标准限值的较严值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高岗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检验废液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作为危险废物定期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单位收运处置。 根据《报告表》分析,项目废水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三)声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来源于设备运转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源等效声级在50~105dB(A)之间。 项目采取的主要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包括: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设备,加强噪声设备的维护管理;对高噪声设备安装隔声减震垫。 根据《报告表》分析,项目厂界噪声排放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对项目周边区域及环境敏感目标的声环境的影响不大。 (四)固体废物污染治理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 项目运营过程涉及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材料、纯水装置废滤芯,其中废包装材料交由资源回收单位回收处理,纯水装置废滤芯交由纯水系统安装公司负责上门更换并回收。 危险废物主要为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废UV灯管、检验废液、废机油与废含油抹布,均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单位收运处置。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根据《报告表》分析,采取上述措施处理后,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五)地下水、土壤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采用相应防漏防渗措施后,对地下水、土壤环境的影响较小。 (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根据《报告表》,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包括二氧化氯、柴油、酒精、危险废物,发生风险主要包括原料或危险废物泄漏、废水治理设施故障等事故。根据《报告表》分析,建设项目应按照消防及安监部门要求,做好事故防范措施,设立健全的公司突发环境事故应急组织机构,以便采取更有效措施来监测灾情及防止环境污染事故进一步扩散。由于项目所使用的原料不构成重大危险源,在采取以上措施的情况下,项目风险事故发生概率很低,项目环境风险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