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环境空气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注塑成型废气、破碎废气,拟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详见表1、表2。 表1 项目有组织排放废气拟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产污 区域 | 产污源 | 主要污染物 | 收集方式 | 处理措施 | 排气筒 | 执行标准 | 高度 | 编号 | 生产 车间 | 注塑成型废气 | 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 | 集气罩+四周围挡 | 二级活性炭装置 | 15m | DA001 | 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 |
表2 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拟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产污 区域 | 产污源 | 主要污染物 | 收集及处理方式 | 执行标准 | 生产 车间 | 注塑成型废气 | 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 | 未被收集的部分, 拟加强车间通风 | 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厂区内有机废气无组织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 破碎废气 | 颗粒物 | 拟加强车间通风 |
根据《报告表》分析,项目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二)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为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佛冈县城(石角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的较严值后,后,经市政管网排入佛冈县城(石角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三)声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运转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源等效声级在80~85dB(A)之间。 项目采取的主要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包括: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生产设备,加强噪声设备的维护管理;对高噪声设备安装隔声减震垫。 根据《报告表》分析,项目厂界噪声排放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对项目周边区域及环境敏感目标的声环境的影响不大。 (四)固体废物污染治理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 项目运营过程涉及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材料、残次品,其中废包装材料交由资源利用单位利用,残次品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交由资源利用单位利用。 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润滑油及废包装桶、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废活性炭,均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单位收运处置。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根据《报告表》分析,采取上述措施处理后,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五)地下水、土壤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采用相应防漏防渗措施后,对地下水、土壤环境的影响较小。 (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根据《报告表》,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包括润滑油、废润滑油及其包装桶等,发生风险主要包括原料或危险废物泄漏、废气治理设施故障等事故。根据《报告表》分析,建设项目应按照消防及安监部门要求,做好事故防范措施,设立健全的公司突发环境事故应急组织机构,以便采取更有效措施来监测灾情及防止环境污染事故进一步扩散。由于项目所使用的原料不构成重大危险源,在采取以上措施的情况下,项目风险事故发生概率很低,项目环境风险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