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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邦泰精密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精密铸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12-17 17:09:55来源:清远市生态环境局佛冈分局访问量:-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清远市邦泰精密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精密铸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1年12月17日至2021年12月2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清远市生态环境局佛冈分局行政审批股,邮编:511600

  联系电话:0763-4275024

  传    真:0763-427803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清远市邦泰精密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精密铸件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清远市邦泰精密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佛冈县迳头镇大陂村委会(原陂下道班)

环评机构:

清远市惠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清远市邦泰精密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精密铸件建设项目选址位于佛冈县迳头镇大陂村委会(原陂下道班),总投资1500万元,占地面积约7875m2建筑面积约6500m2,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精密铸件5000吨,劳动定员50人,年运行300天,每天1班,每班8小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环境空气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运营期生产废气主要有铸铝熔化烟尘、铝压铸烟尘、铝件抛丸粉尘、铝件打磨粉尘、铸铁熔化烟尘、铸铁造型及浇注废气、铸铁砂处理废气、铁件抛丸粉尘、铁件打磨粉尘等。各类废气拟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详见表1和表2。

表1 项目有组织排放废气拟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产污源

主要污染物

收集方式

处理措施

排气筒

执行标准

高度

编号

铸铝熔化

颗粒物

集气罩收集

布袋除尘器

15m

FQ001

颗粒物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铸铝压铸

颗粒物

集气罩收集

布袋除尘器

铝件抛丸

颗粒物

抛丸机密闭并配套有抽风系统

每台铝件抛丸机均自带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

15m

FQ002

(4台抛丸机产生的粉尘经处理后合并排放)

铸铁熔化

颗粒物、

锰及其化合物

设置于围蔽的车间内并采用集气罩收集

布袋除尘器

15m

FQ003

(经预处理后的废气合并排放)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锰及其化合物:《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 工艺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二级)

铸铁造型、浇注

颗粒物、

非甲烷总烃

设置于围蔽的车间内并采用集气罩收集

喷淋塔+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

铸铁砂处理

颗粒物

砂处理生产线密闭设置并配套有抽风系统

自带布袋除尘器

15m

FQ004

颗粒物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铁件抛丸

颗粒物

抛丸机密闭并配套有抽风系统

每台铝件抛丸机均自带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

15m

FQ005

颗粒物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表2  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拟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产污源

主要污染物

收集及处理方式

执行标准

铸铝熔化

颗粒物

加强车间通风

颗粒物、NMHC(厂区内):《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A.1 厂区内颗粒物、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颗粒物、锰及其化合物、NMHC(厂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表2 工艺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铸铝压铸

颗粒物

加强车间通风

铸铁熔化

颗粒物、锰及其化合物

加强车间通风

铸铁造型、浇注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

加强车间通风

铸铁砂处理

颗粒物

加强车间通风

铝件打磨

颗粒物

打磨机配套粉尘收集及除尘设备,其中8台打磨机配套的除尘设备为布袋除尘器,8台打磨机配套的除尘设备为湿式除尘器。上述经除尘设备处理后的粉尘无组织排放,同时加强车间通风

铁件打磨

颗粒物

2台打磨机均配套粉尘收集及布袋除尘设备,处理后的粉尘无组织排放,同时加强车间通风

污水处理站臭气

臭气浓度

大气稀释扩散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新改扩建恶臭污染物二级厂界标准

根据《报告表》分析,项目环境空气评价等级为二级,项目废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二)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运营过程中主要有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生产废水主要有设备间接冷却尾水、湿式除尘设备喷淋水和造型、浇注废气喷淋塔喷淋水。

上述废污水中,设备间接冷却尾水经冷却塔处理后循环使用;湿式除尘设备喷淋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鉴于造型、浇注废气中的挥发性有机物以乙二醇、乙酸为主,均易溶于水,故造型、浇注废气喷淋塔喷淋水须定期更换,更换的尾水将排至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定期更换的造型、浇注废气喷淋塔喷淋水和生活污水经自建的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采用“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的尾水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限值后,进入冷却水池作为设备的冷却补充水回用,不外排。

根据《报告表》分析,项目污/废水经处理后达标回用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三)声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运转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源等效声级在70~95dB(A)之间。

项目采取的主要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包括: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生产设备,加强噪声设备的维护管理;对高噪声设备安装隔声减震垫。

根据《报告表》分析,项目厂界噪声排放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及声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不大。

(四)固体废物污染治理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中,废旧型砂,布袋除尘收集的除尘灰,湿式除尘沉渣,铸铁炉渣,废钢丸,包装材料,残次品、金属边角料和铁屑,生活污水污泥等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其中废旧型砂、铸铁炉渣、废钢丸包装材料等交由相关单位处理;除尘灰、湿式除尘沉渣、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污泥交相关资源利用单位利用;残次品、金属边角料和铁屑回用至熔炼工序;铝灰渣,废活性炭,废切削液,废润滑油,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等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员工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置。

根据《报告表》分析,采取上述措施处理后,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五)地下水、土壤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建设单位将结合项目内部的功能布局分别划分重点污染防渗区、一般污染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并按要求进行地表防渗。其中危险固废暂存间为重点污染防渗区,防渗性能应等效于6.0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一般固废暂存区域等区域为一般污染防渗区,防渗性能应等效于1.5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

根据《报告表》分析,项目在落实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对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的影响较小。

(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根据《报告表》,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包括铝灰、铝渣、废活性炭、润滑油、废润滑油、切削油、废切削油、液化石油气、片碱和废润滑油,发生风险主要包括原料或危险废物泄漏、废气治理设施故障、火灾等事故。根据《报告表》分析,项目采用成熟可靠的工艺和先进的设备,通过采取一系列环境保护措施,在项目建成后能够有效防止事故排放的发生,一旦发生事故,依靠拟定的安全防护设施和事故应急措施也能及时控制事故,防止事故的蔓延,可有效降低环境风险的发生概率,其环境风险水平能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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