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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佛冈县汇江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475万吨商品混凝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5-13 16:25:18来源:清远市生态环境局佛冈分局访问量:-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清远市佛冈县汇江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475万吨商品混凝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1年5月13日至2021年5月2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清远市生态环境局佛冈分局行政审批股,邮编:511600

  联系电话:0763-4275024

  传    真:0763-427803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清远市佛冈县汇江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475万吨商品混凝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设单位:

清远市佛冈县汇江混凝土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佛冈县石角镇三八莲塘村左侧(原水泥二厂)

环评机构:

清远市惠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主要从事商品混凝土、机制砂的生产,年产475万吨商品混凝土、48万吨机制砂。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营运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环境空气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粉尘、厨房油烟及废水处理站恶臭。

粉尘主要来源于破碎、筛分、制砂、混凝土生产线物料输送等过程,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机制砂生产线破碎、筛分及制砂粉尘收集后采用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经1条15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气筒自编号DW001);混凝土生产线物料输送粉尘采用脉冲布袋除尘器(治理设施自编号TA002~TA005)处理后,尾气分别经4条31.5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气筒自编号DW002~DW005)。堆料、卸料、汽车动力扬尘、机制砂生产线未收集粉尘、混凝土生产线未收集粉尘等呈无组织排放。机制砂生产线颗粒物有组织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混凝土生产线颗粒物有组织排放可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中的表1现有与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水泥仓及其他通风生产设备颗粒物排放限值,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可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中的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厨房油烟主要污染物为油烟,经集烟罩收集后,采用油烟净化器进行处理,尾气经楼顶烟囱(排气筒自编号DW006)排放。油烟排放可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中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恶臭主要来源于废水处理过程,主要污染物为臭气浓度,呈无组织排放。臭气浓度排放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的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根据《报告表》分析,项目废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产生的废水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初期雨水。

生活污水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采用“A/O生物接触氧化”工艺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表1中的“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限值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生产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初期雨水一同进入三级沉淀池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运转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源等效声级在75~100dB(A)之间。

项目采取的主要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包括: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生产设备,加强噪声设备的维护管理;严格控制进出车辆;对高噪声设备安装隔声减震垫。

根据《报告表》分析,项目厂界噪声排放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对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污染治理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沉渣、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弃混凝土试验件、生活污水处理污泥、废矿物油。

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沉渣、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废弃混凝土试验件送至机制砂生产线破碎后循环再用;生活污水处理污泥交由相关资源利用单位处理;废矿物油属于危险废物,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单位收运处置。

根据《报告表》分析,采取上述措施处理后,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根据《报告表》,项目不涉及风险源,发生风险的可能主要包括废气/污水治理设施故障,火灾等。

根据《报告表》,建设单位加强废气/污水治理设置的维护管理,当废气/污水治理设施故障发生故障时,应停止生产,关闭雨水管网、污水管网的厂区出口处闸门,防止废水流出厂区;当发生火灾事故时,采取合理的灭火措施并疏散厂内员工,及时疏散周围居民。根据《报告表》分析,在采取以上措施的情况下,项目风险事故发生概率很低,环境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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