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环境保护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广东亿利达风机有限公司第三次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12-03 17:25:14来源:清远市生态环境局佛冈分局访问量:-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广东亿利达风机有限公司第三次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0年12月3日至2020年12月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清远市生态环境局佛冈分局行政审批股,邮编:511600

  联系电话:0763-4275024

  传    真:0763-427803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东亿利达风机有限公司第三次技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广东亿利达风机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清远市佛冈县龙山镇学田村106国道旁

环评机构:

清远市惠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广东亿利达风机有限公司位于清远市佛冈县龙山镇学田村,中心点坐标为北纬(N)23°43′55.55″,东经(E)113°24′27.76″。现由于市场需求不断扩大,广东亿利达风机有限公司拟增加投资3780万元人民币进行第三次扩建,扩建后,全厂年产座板钣金40万件、顶板钣金40万件、端板钣金40万件、VAV钣金2000台、注塑风机65万台、大风机35万台、小风机500万台、冷凝水盘165万只。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次技改扩建项目在现有厂房内进行扩建,不涉及土建施工内容,因生产设备安装工期短,产污量较小,故本次评价不进行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次技改扩建项目运营期注塑废气经收集至UV光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米排气筒排放,排放的非甲烷总烃能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4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气筒排放限值;天然气燃烧废气直接经15米排气筒排放,燃烧废气中的烟尘、烟气黑度能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限值,燃烧废气中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能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

本次技改扩建项目热熔胶废气产生量较小,经加强车间通风换气,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要求;臭气浓度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新扩改建二级排放标准;焊接产生的颗粒物经加强车间通风换气,无组织排放后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轻微。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次技改扩建项目无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产生,不会对周边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3、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环境》(HJ 610-2016)“附录A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类表”,无需进行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4、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次技改扩建项目建成后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强度60~85dB(A),在采取减振、隔声等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再经墙体隔声、距离衰减,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相结合后,东南北厂界四周噪声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噪声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西侧厂界可达到4类标准要求,不会对周围声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次技改扩建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产固废均得到有效的处理处置,处理措施合理可行,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

6、土壤环境分析结论

本次技改扩建项目运营期工艺废气通过大气沉降至土壤,建设单位在采取废气防治措施以及分区防渗等措施后,对周围土壤环境影响较小,对土壤环境影响评价结果可以接受。


相关文章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
分享文章到
TOP 打印 关闭

相关附件

返回首页
粤省事
粤省事
政务微信
佛冈发布
(中共佛冈县委宣传部主管)
旅游美食
佛冈旅游美食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