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落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有序接收中央、省属、市属国有企业移交的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根据《关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广东省加快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方案》和《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加快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县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和认真进行部署,并抓紧开展实施。
一、基本情况
我县按照上级部门的指示精神和工作要求,在2020年10月30日前已全面完成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的目标任务。完成交接整体协议签订16户共353人,其中央企9户共225人、市企1户共68人、县属企业6户共60人;完成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协议11户共120人,其中央企5户共85人、市企1户共21人、县属企业5户共14人;完成人事档案交接协议和社区管理交接协议各16户;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分布11个社区共353人。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为加快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县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和部署,并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佛冈县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相关职能部门的主体责任,有效接收中央、省属、市属及县属国有企业移交的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确保按时按质完成目标任务。工作领导小组已经多次召集成员单位部署工作的会议,同时还召集所有央企、市企和县属国企等相关人员参加协调会议,由企业提出在移交过程中出现难点问题,并由相关职能部门逐一进行解答。结合市国资委有关领导的亲临督导检查,我县加快推进此项工作的落实进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加强移交资料核查,按照程序进行落实。
对各企业移交的资料,由相应的职能部门进行核实审查,通过认真快速审查后,并及时办理相关协议签订和移交工作。
(三)重新梳理核查,防止遗漏。
对已完成移交的企业,我中心要求各企业重新梳理,认真进行排查,做到查漏补缺,防止出现遗漏现象,同时对移交后是否还存在哪些疑难问题需要及时解决,确保全面完成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