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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冈县2022年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2-06-07 16:12:31来源:本网访问量:-字体

  为确保我县顺利推进2022年省测工作,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广东省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的通知》和《清远市2022年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引导全社会树立科学的质量观,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推动义务教育质量和学生健康水平不断提升。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客观反映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业质量、身心健康及其变化情况,进一步摸清我县义务教育质量现状,深入分析影响义务教育质量的主要原因,为制定教育政策、转变教育管理方式和改进学校教育教学、提升义务教育质量提供依据。

  三、监测基本情况

  (一)监测内容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数学学业质量、劳动素养状况、心理健康状况,以及课程或教育活动开设、学生学业负担、教学条件保障、教师配备、教育教学、学校管理以及区域教育管理情况等。

  数学:重点测查数学基础知识和思维方法情况、运算能力、问题解决能力等。

  劳动:重点测查学生劳动观念、劳动知识和能力、劳动习惯和品质等。

  心理健康:重点测查学生情绪、人际交往等发展状况以及常见的心理行为问题等。

  (二)监测对象

  全县共20所样本校(8所初中、12所小学)参加本次监测,每个样本校抽取30名学生。监测对象为2022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四年级和八年级的学生,相关年级数学、劳动、心理教师和班主任教师,相关学校校长,相关区县教育管理人员。

  (三)监测时间

  2022年全省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现场测试时间为6月14日全天。具体测试场次与时间如下:

日  期

场  次

学生测试

校长与教师网络问卷填答

小学

初中

6月14日上午

数学测试

08:40-10:00

08:40-10:00

09:10至

全部填答完成

劳动习惯开放题测试

10:00-10:10

10:00-10:10

学生相关因素问卷(一)

10:40-11:10

10:40-11:10

学生相关因素问卷(二)

11:20-11:50

11:20-11:50

6月14日下午

心理健康在线测试

14:00-14:45

14:00-15:00

学生相关因素问卷(三)

14:55-15:15

15:10-15:40

劳动在线测试

15:25-16:10

15:50-16:35

学生相关因素问卷(四)

16:20-16:45

16:45-17:10

  四、各级任务安排及时间节点

  (一)县级任务及时间节点

阶段

序号

时间节点

工作任务

测试前

1

4月21日前

接受广东省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部署与学校、师生信息上报,成立县级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2

4月28日前

完成属地学校信息上报;提交县级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3

5月6日前

确认样本校名单。

4

5月10日前

提交县级监测实施工作细则,召开样本校负责人及信息员动员会。

5

5月25日前

审核样本校提交的测试年级学生与教师信息。

6

5月27日前

组织区县及样本校工作人员参加省级实施培训。

7

6月2日前

完成测试程序与工作规范的统一培训,开展校长与教师网络问卷的填答练习。

8

6月13日前

指导监督各样本校开展测前准备与宣传教育,提交县级测试培训完成情况报告表;接收与保管监测工具,完成测试准备工作的问题排查。

测试中

9

6月14日

监控测试过程,处置应急问题与突发事件。

测试后

10

6月15日前

提交县级应急事件报告表,完成监测工具回邮。

11

6月14日-

6月15日

区县教育管理人员完成区县问卷填答。

12

6月22日前

审核样本校上报的测试生基本信息。

13

6月23日前

提交县级实施工作总结。

  (二)样本校任务及时间节点

阶段

序号

时间节点

工作任务

测试前

1

5月10日前

接受县级抽样信息上报工作动员与部署。

2

5月25日前

完成测试年级师生信息的上报。

3

5月27日前

组织测试工作人员参加省级实施培训。

4

6月2日前

组织测试工作人员参加县级测试程序与工作规范的统一培训,开展校长与教师网络问卷填答练习。

5

6月9日前

开展测试宣传教育与培训,调整测试当天的教学安排,提交《样本校测试工作人员名单》。

6

6月12日前

制订样本校现场测试应急预案,完成测试准备工作问题排查。

7

6月13日前

完成测试场地的布置、测试用设备的调试及文具物品的摆放。

测试中

8

6月14日

组织现场测试,处置应急事件。

测试后

9

6月15日

报告测试完成情况,提交样本校应急事件报告表。

10

6月22日前

完成测试生基本信息的上报。

  五、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一)县级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为加强对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的领导,成立佛冈县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县2022年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的统筹协调,研究制定县级监测实施方案,落实县级监测工作经费和条件保障,督促样本校落实监测的各项要求。

  1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李玉英  县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赖宏俊  县教育局副局长

  姚志强  县教育局党组成员

  成  员:郑常圣  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邓坚玲  县教育局教育股股长

  郭红仙  县教育局人事股股长

  刘汝江  县教育局督导室负责人

  邓永红  县教育局计财工作负责人

  胡斯干  县教育局保健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监测工作的具体实施。办公室设在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赖宏俊  县教育局副局长

  副主任:刘汝江  县教育局督导室负责人

  联络员:李  英  县教育局督导室干部

  信息员:冯建锦  县教育局教仪站干部

  2.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制定县级实施工作方案。内容包括:全县监测基本情况、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重点负责实施工作的进度安排和条件保障,协调好各样本校开展业务培训,强化过程视导,规范现场测试,处理应急事件,保证实施工作的顺利完成。

  (2)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监测工作。加强与防疫部门的沟通、协调,督促指导各样本学校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制定测试实施的防疫工作方案。

  (3)做好实施工作部署与培训工作。围绕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的目的、意义、市县级监测工作人员职责及工作要求,结合疫情防控需要,统一参与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远程会议或现场会议等形式业务培训。督促各县(市、区)扎实开展各类培训,并为县级开展培训提供支持与帮助。

  (4)组织各级信息上报与审核工作。根据广东省质量监测工作手册中的有关要求与操作流程,发放样本校信息员账号密码,组织各学校按照时间节点上报相关信息,及时审核各学校上报的资料。

  (5)核查各样本校测试准备工作落实情况。测试前,县级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责任督学核查各县(市、区)测试准备工作落实情况,主要任务有:测试场地安排与布置,相关测试设备的配备与调试等方面的情况;学生开展网上问卷练习、校长与教师开展网络问卷的练习的情况;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

  (6)做好测试过程监控和应急事件处置工作。测试当天,县级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全程监控各县学校测试组织过程,实时掌握样本学校测试进展情况。对测试过程中出现的应急事件,及时做出妥善处置并按要求上报。

  (7)做好测试后基本信息填报和工作总结。组织样本校填报测试生的基本信息,在“信息上报及抽样系统”中完成审核。总结全县监测工作情况,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六、应急预案

  本次义务教育质量监测采取“样本校→县级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市级实施工作领导小组”逐级负责的处置机制,及时处置监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应急事件。各级监测组织实施部门和单位在出现应急事件时,要履行职责、快速反应、妥善处置、及时上报。对于应急事件,本级能够进行处置的,要立即处置,不得推卸责任、延误时机;不能立即处置的,要及时上报情况,请示处置办法,并积极采取措施,降低和消除应急事件造成的影响。

  各学校在测试前一周,根据测试要求与学校实际,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并报县级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具体的应急事件处置办法详见广东省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手册,请各单位严格执行。

  七、工作要求

  2022年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任务重、时间紧、责任大,防疫要求严。为确保全县监测工作平稳、顺利推进,请各样本校落实如下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样本校要高度重视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建立保障监测数据质量的责任制度,加强对监测数据质量的全过程监控,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客观性、有效性、准确性负责,对监测工具、监测数据的保密安全和组织实施过程中的防疫工作负责。要严明工作纪律,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抽样名单施测,对于存在失职渎职、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违反程序等影响监测数据质量的个人及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服从调度,强化协作。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坚持属地原则。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特殊教育学校)要严格落实工作要求,坚决服从属地的统一部署和调度,及时完成数据上报、人员培训和组织实施等工作;对拒不配合县工作,对监测工作顺利实施造成不良影响的,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将报请县委教育工委同意,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情节严重且拒不整改到位的,按照《教育督导问责办法》严肃问责。

  (三)抓好落实,确保安全。当前,疫情态势错综复杂,各样本校要严格落实上级疫情防控要求,结合属地疫情防控实际,细化防控措施,制定测试防疫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平稳开展监测工作,确保师生及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县级领导小组、各样本学校要认真做好监测工具接收与保管,提前联系机要部门做好工具接收准备,确保监测工具通过机要部门送达后,由专人及时领取,并由专车运送至教育行政部门保密室,严格按照保密规定存放和保管,安排专人值守,做好交接登记。

  (四)规范组织,严格程序。县级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监测队伍的建设与管理,认真做好各级各类人员的分级分类培训工作,保证相关人员了解政策、熟悉规则、掌握方法。要按要求召开样本校负责人及信息员动员会,明确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的目的和意义,确保各样本校信息员掌握信息上报与抽样系统、问卷系统的使用方法。要对责任督学、样本校校长、副校长、主监测员、监测员、测试监测员、样本校信息员、保密员等开展县级测试程序与工作规范培训,创新培训方式方法,确保培训质量。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指导学校做好各类人员培训与考核,并按照省和市级确定的主要工作内容和期限要求,按时完成各环节工作情况的上报与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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