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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冈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3-09-13 16:26:24来源:佛冈县审计局访问量:-字体

佛冈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3年8月30日在佛冈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佛冈县审计局局长郑按双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22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规定和县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的审计计划,县审计局依法审计2022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三区一城”“清远副中心”奋斗目标,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总基调,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加大宏观调控力度,实现了经济平稳运行。

  ——抓项目建设,促经济发展。2022年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达12.77亿元,增长9.98%,财政收入总量不断壮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积极争取新增债券资金11.5亿元助推经济发展,重点用于工业园区建设和乡村振兴,按照“到企到人”要求,拨付直达资金6.25亿元,充分发挥财政投资拉动经济发展的作用。

  ——抓政策落实,稳市场主体经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带头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一般性支出同比下降31.05%。减税降费政策走深走实,全县增值税留抵退税额达8276万元,同比增长35.41%,切实缓解了企业的资金压力,为稳市场主体稳就业提供有力支持。高效统筹疫情防控,投入经费3977万元,全县经济发展总体平稳。

  ——抓结构优化,保民生支出。持续加大教育、卫生、文化等方面和重点领域重大项目的投入,全县各类民生支出32.35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4.83%。县“十件民生实事”投入2.49亿元,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坚持保基本兜底线,全年“三保”支出16.72亿元。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严格落实乡村振兴及惠农补助政策资金,加大“三农”投入力度,拨付各类支农专项资金6.36亿元,有力保障乡村振兴全面深入开展。

  ——抓审计整改,促管理成效。对上一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县委审计办、县审计局加大对审计整改的督促检查力度,严格执行整改销号制管理,相关单位认真落实整改责任,逐项逐条落实整改。截至2023年6月底,2021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133个突出问题,已整改到位130个,整改完成率98%,实现阶段性整改问题3个。财政财务管理进一步规范,成效明显。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组织对2022年度县级财政管理情况、县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和镇级财政决算情况进行审计。

  (一)县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组织对县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县级决算草案反映,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4.7亿元、总支出41.36亿元;县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23.4亿元、总支出21.97亿元;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510万元、总支出47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3.67亿元、总支出4.14亿元。审计结果表明,县财政局等职能部门全力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要求,集中财力落实“六稳”“六保”各项任务,2022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情况良好,决算草案编报总体规范。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预算编制不够科学。一是国有土地出让计划编制不够规范,有14宗未纳入年初预算计划,且年初预算制定计划不够细化,部分地块未载明地块出让宗地的坐落地点,涉及宗地面积13.8公顷。二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不够完整,有4家企业未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有1家企业未依据上年度投资收益情况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2.财政收入征管不够规范。一是有17个单位非税收入未按规定上缴,涉及金额627.38万元。二是有1宗土地出让金未及时征缴,涉及金额8633万元。

  3.财政支出刚性约束不够到位。一是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未作调整,涉及金额243万元。二是有8个单位的财政借款长期未归还,涉及金额3104.12万元。

  4.预算绩效管理有待提高。一是县财政对50个单位进行部门预算批复时未明确绩效目标,占抽查比例92.59%。二是有3个单位共12个重点项目或资金的绩效目标未提交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涉及金额4136.15万元。

  5.财政资金投资项目管理有待加强。有2个单位共6个财政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工程推进缓慢,有1个纳入省市重大基建投资的项目未如期开工。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组织对县民政局、县土地储备局等2个单位的2022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县民政局、县土地储备局部门预算执行和资金使用总体情况良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管理仍需进一步加强。一是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彩票公益金支出、土地储备资金和政府采购经费等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涉及金额3.39亿元。二是有1个单位的6个项目预算指标执行率低,涉及金额247万元,其中5个项目执行率为零。

  2.财政资源统筹和内部资金管理仍需向纵深推进。一是部分上级专项资金闲置滞留,有1个单位的5项专项资金2037.74万元,结余超过两年未使用。二是有1个单位的2个民生项目资金54万元沉淀,未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三是政府采购亟待加强,有1个单位共10个项目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涉及金额24.92万元。

  (三)镇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组织对石角镇2022年度财政决算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石角镇财政决算基本真实合规,管理总体规范。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管理与决算编制有待加强。一是报镇人大批准的财政决算支出数据与会计报表不一致,两者相差30.72万元。二是预算编制不够精准,收支不平衡。

  2.落实政企管理不够到位。有2家公司为镇属集体所有制企业,未按规定实行政企分离。

  3.违规使用财政资金。违规向2家企业和1个村集体组织出借和垫付财政资金,涉及金额644.37万元。

  4.财务管理需进一步提高。一是非税收入征管不到位,且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涉及金额125.91万元。二是会计核算不规范,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会计核算不统一导致虚增政府债务、在往来款项列收列支虚减当期收支、镇政府各部门间往来挂账金额不一致。

  5.政府采购需进一步完善。一是应纳入集中采购的项目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涉及金额32.48万元。二是项目完工验收后再议定供应商,涉及金额40.85万元。

  6.财政投资项目管理存在隐患。一是镇政府对实施美丽乡村精品线路工程项目监管不严,审计发现偷工减料、未按设计图纸施工项目3个,涉及工程量2.3万平方米,金额28.26万元;4个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签订日期和竣工日期均为空白。二是镇政府对石角镇全域推进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疏于日常监督,有2个项目的施工企业或监理企业现场管理履职不到位。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和重点民生项目及资金审计情况

  (一)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2022年结合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要求,组织对2019年至2021年保障性住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本县保障性住房资金管理使用基本符合国家和省、市、县保障性住房的有关规定,保障性住房资金管理情况总体良好,群众保障性住房满足基本需求,保障性住房项目及资产管理较为规范。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未及时清退4户不符合保障条件的住房保障对象。二是住保主管部门超过7年未定期开展城镇居民住房状况调查,超过4年未制定住房保障规划。三是实物配租履约保证金管理不规范,涉及26个租户。四是未按规定收取承租人履约保证金。

  (二)彩票公益金管理审计情况

  组织对佛冈县彩票公益金管理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关注彩票公益金预算编制及执行、资金使用、项目绩效完成、信息公开等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本县职能部门基本能够合理分配和使用彩票公益金,加快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有力推动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步伐。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2021至2022年度用于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未达到规定比例。二是部分福利彩票公益金未发挥效益,资金结余超过2年未使用,涉及金额116.3万元。三是有1个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整体运营服务未达要求,有1个镇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项目资金闲置超过8个月,涉及金额30万元。四是未按规定将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告。

  (三)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决算和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组织对潖江上游综合整治工程、黄花水治理工程、竹山水治理工程、中医院整体搬迁建设工程和城南小学(含城南幼儿园)及附属工程等5个项目的竣工决算情况进行审计,共节省财政资金3144.43万元。审计结果表明,本县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基本程序执行良好,相关合同基本得到履行。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有5个项目多计工程款3144.43万元。二是有1个项目未按照规定办理开工报告备案。三是有2个项目开工日期早于工程预算审核定案书日期,最长的超过18个月;1个项目施工合同签订日期早于中标通知书日期。四是有2个项目推进缓慢,最长的超过约定工期57个月。五是有1个项目工程造价控制不严,大幅超出预算和概算,且超过项目审定预算价部分未按规定进行报批。

  三、促进领导干部担当作为和规范权力运行审计情况

  组织对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土地开发储备局和县司法局等4个单位主要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被审计的领导干部能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的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积极推动所辖领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事业发展。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一是有1个单位的一般性支出压减未达要求,1项工作计划制定不完整和计划编制缺乏科学性。二是有1个单位存量违法用地整改力度不强,共有464.19亩存量违法用地未整改,占比92.78%;违法用地案件执行力度不足,未彻底整改854宗,占比96.27%。三是有54宗面积共289.95亩达到闲置土地条件的未确认闲置;有17宗面积共72.75亩的闲置土地认定时间不符合规定;有32宗面积共924.15亩的闲置土地处置方式不规范。四是有18宗土地被确认为闲置土地的信息未按规定向社会公开,也未书面报告县人民政府。

  (二)“三重一大”决策事项落实不严谨。一是有4个单位部分重大经济事项未按“三重一大”规定进行决策,涉及金额238.37万元;二是有2个单位的2件事项经会议决策后未执行也未作调整,涉及金额140.54万元。

  (三)财经制度执行不规范。一是有1个单位挤占专项资金,涉及金额6.69万元。二是有1个单位非税收入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涉及金额185.85万元。三是有4个单位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集中采购,涉及98项金额194.31万元。四是有2个单位的工程项目没有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涉及2个项目金额203.88万元。五是有1个单位无预算列支培训费9.04万元。六是有3个单位超预算支出差旅费、福利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费用,涉及金额40.86万元。

  (四)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严格。一是有3个单位未按规定执行公务接待费管理,涉及金额9.16万元。二是有1个单位在会议费支出中列支餐费,涉及37批次金额3.35万元。三是有1个单位违反规定长期租赁公务用车3辆,最长租期1年。

  四、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组织对6个单位的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相关部门单位积极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贯通融合,不断提升资产管理水平和使用绩效。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有5个单位少列固定资产,涉及金额59.71万元。二是有2个单位在机构改革时未办理资产移交手续。三是有1个单位未将保障性住房录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且未计提折旧。四是有1个单位少列在建工程,涉及金额1.78亿元。五是有1个单位4宗临时用地出租期限超过规定,最长的超过规定期限4年,涉及地块总面积8370.46平方米。

  五、审计建议

  (一)强化预算管理,推动财政资金提质增效。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加强财政资源统筹,进一步统筹盘活存量资金。坚持量入为出,对已经产生的无预算支出挂账,按规定进行清理消化。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确保支出压减目标任务落实。财政部门及有关部门单位应进一步增强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意识,并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及绩效评价全过程,确保财政资金收支完整规范、安全高效。

  (二)加强财政资金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强化“三公”经费管理,杜绝违规发放津补贴。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规范专项资金和政府采购管理;坚决杜绝向企业收取工作经费及协调费等违规收费行为。

  (三)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提高对重大政策和决策部署的执行力。各单位要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确保依法、科学、民主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采取有效措施和加强执法力度,落实闲置土地清理,盘活利用土地资源,切实保护好耕地资源。

  (四)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程序,加强结算审核。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规范工程项目管理,严格按照基建程序实施工程建设,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工程造价,保障国家财政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成效。

  (五)强化国有资产管理,促进资产保值增值。增强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国有资产信息化管理系统,强化国有资产动态监管,及时盘活闲置资产,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对本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县审计局已依法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并出具审计报告,报告反映的问题正在整改和纠正。下一步,县审计局将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加强跟踪落实,督促检查相关单位认真整改,整改情况将按规定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做好各项审计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和省、市、县决策部署,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县人大监督,以高质量的审计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发展,为佛冈奋力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贡献审计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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