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在佛冈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
佛冈县审计局 郑按双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21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和县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的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县审计局依法对2021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1+1+9”工作部署和市委高质量发展“十大行动方案”,深入贯彻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三区一城”奋斗目标,严格执行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有关决议,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县经济平稳运行,“十四五”实现良好开局。
——稳增长促发展持续发力。2021年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达116,073万元,增长9.67%。利用新增债券资金35,523万元撬动有效投资,保障园区建设、学校建设、农村集中供水等重点项目建设。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投入1,021万元提升职业技能培训,为经济稳定增长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民生等重点领域保障有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完成县十件民生实事,2021年在养老服务、教育、社会保障和基础设施等民生领域投入53,8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71%。完成“南粤粮安工程”建设规划,建成2.5万吨粮食骨干库,完成粮食储备库智能化工程。
——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成效显著。统筹落实乡村振兴各类资金22,756万元,全面开展驻镇帮镇扶村,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着力构建新型城乡发展新格局。
——审计整改成效良好。对上一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县审计局加大对审计整改的督促检查力度,严格落实问题整改销号制管理;相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落实整改责任,逐项逐条落实整改。据统计,截至2022年6月底,2020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77条问题,已整改到位65条,整改完成率84.42%,审计发现问题整改金额10,106.32万元,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6项。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积极推进县级财政审计全覆盖,运用大数据审计方法,组织实施2021年度县级财政管理、县直一级部门预算执行和镇级财政决算情况审计。
(一)县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组织实施县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县级决算草案反映,2021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44,825万元、总支出401,216万元;县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193,969万元、总支出184,672万元;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544万元、总支出501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37,167万元、总支出32,249万元。审计结果表明,县财政局等职能部门全力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要求,集中财力落实“六稳”“六保”各项任务,2021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情况良好,决算草案编报总体规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部分预算编制不够规范。一是国有土地全年计划出让地块项目25个,实际出让地块53宗,有32宗未纳入年初预算计划,且计划编制比较简单,未明确出让地块项目总面积、坐落地等。二是部分预算编制未细化到具体项目,涉及29个单位,金额21,260万元。三是部分项目支出年中指标调整大,有5项调整占比超50%,涉及金额7,681万元。四是有1家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未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
2.财政收入管理仍需进一步规范。一是未将留存专户的非税收入及时上缴国库纳入预算管理,涉及金额24,424.51万元。二是有4宗已出让的土地未及时收缴土地出让金,涉及金额23,474万元。三是涉及45个单位的非税收入2,391.39万元未及时清缴。
3.财政支出刚性约束不到位。一是2019年至2021年连续三年新增暂付性款项均超过当年两本预算支出之和的5%,分别为9.85%、11.20%、13.67%。二是一般性支出压减不到位,比上年增长23.55%。三是未按年初预算拨付职业年金利息,致使欠缴省职业年金利息3,331.30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组织对全县53个一级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审计涉及金额280,853.75万元。审计结果表明,我县一级部门单位持续深化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强化预算绩效管理,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预算管理仍需进一步加强。一是有3个单位共10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低,涉及金额842.22万元。二是预算编制不够细化,有4个单位无预算、超预算支出,涉及金额353.95万元。三是有2个单位虚增收入和1个单位少列支出,涉及金额203.18万元。
2.财政资源统筹和资金管理仍需向纵深推进。一是有4个单位非税收入110.25万元未及时上缴财政;1个单位的涉农资金项目结余41.26万元未及时清理并上交财政;8个单位的房改房出售公摊金额103.75万元未及时上缴财政。二是有6个单位违反规定将零余额账户资金划入本单位基本户,涉及资金58.01万元。三是有1个单位未及时发放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财政贷款贴息,涉及4家企业金额2.31万元;1个单位提前拨付工程资金2,098.64万元。
3.公务接待仍需加强管理。有2个单位超预算列支公务接待费,涉及金额7.30万元;个别单位超标准接待或无公函接待,涉及金额0.34万元。
4.政府采购亟待加强。有6个单位未按政府采购程序采购,涉及金额189.60万元;有1个单位先采购后补采购合同,涉及5批次金额22.38万元;有2个单位在无资质的经销商采购,涉及金额29.50万元;有1个单位1个月内进行多次(15次)采购,涉及金额20.08万元。
5.财务核算管理有待提高。有3个单位将购置固定资产支出直接列入费用支出,虚增支出9.68万元;有3个单位未按《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相关规定核算,涉及金额125.01万元;有1个单位决算报表报送不规范,误将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作为2021年度的数据上报。
(三)镇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组织对水头镇2021年度财政决算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水头镇政府财政决算基本反映了财政收支状况,镇级财政管理总体规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预算管理与决算编制有待加强。一是出现赤字预算编制,年初预算草案编制的收入少于支出,主要原因是未将上年结余结转资金纳入当年收入编制所致。二是镇财政预算草案未报县人民政府备案。三是镇财政收入未完成年初预算目标任务,仅完成年初预算的90.06%;四是镇财政决算编制不够准确,决算数据与年度财务数据差异较大。
2.违规使用财政资金。一是部分办公设备和工程建设未进行政府采购,涉及金额401.11万元。二是违规向企业垫付财政资金400万元,未经批准核销应收款项24.91万元。三是支付商铺转让费、地租等12.15万元未按规定取得发票。四是违规将资金从零余额账户转入单位基本户列支,涉及金额1,136.43万元;五是生活困难救济款发放不规范,涉及金额4.59万元。
3.公务接待仍需进一步规范。有7单无审批和无接待清单,3单同城接待,一函多餐有34单,在其他科目列支3单,涉及金额共2.08万元。
4.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镇文化站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就投入使用;镇政府所属部门购置固定资产未入账,涉及人社所、公共服务办、党政办3个部门金额3.72万元。
5.财务管理需进一步提高。镇政府及所属部门存在虚增收支,涉及金额907.21万元;镇政府与所属部门间往来款项账挂账金额不一致,涉及企业办、公共服务办、机关工会3个部门金额6.21万元;镇政府往来款项长期未清理,涉及金额2,535.71万元。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2021年组织开展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重点审计了养老服务、粮食安全、学前教育公办学位供给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等方面。审计结果表明,我县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的决策部署,积极推动养老服务业政策落实,保障粮食安全,办好学前教育,有效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和稳定市场主体。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养老服务政策落实方面。一是未按规定编制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和在有关住宅区配置养老服务设施。二是未制定和公布本县的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措施清单、供需信息(投资指南)以及政府购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政策和项目清单。三是有1间民办养老院因未办理不动产登记、土地规划等手续而未能通过消防审验。四是2019-2020年留成本级的福利彩票公益金用于养老服务支出低于规定50%比例,分别为31.17%和3.18%。
(二)学前教育公办学位供给方面。一是学前教育学位存在区域性结构矛盾,县直属学前教育学位不足,各镇空余学位较多,供给与需求比率分别为93%和141%。二是幼师持证上岗持证率仅有31.71%,未达到全员持证上岗的要求。三是有1所小区配套幼儿园未按规定办成普惠性幼儿园。
(三)粮食安全方面。一是粮库的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未及时推进,有2个粮食应急供应网点未挂牌。二是部分撂荒耕地复耕不到位,农业生产发展资金236万元使用进度缓慢。三是生猪出栏量未完成目标任务,且未制定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方案,16.71万元奖励资金闲置超过6个月。
三、重点民生项目和资金审计情况
(一)县救助站、福利院、启智学校民生保障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组织对县救助站、福利院、启智学校2019年1月至2021年6月的民生保障资金专项核查,抽查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特困供养老人专项资金、孤儿专项资金、特殊教育经费的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各项民生资金的投入使用,有力保障了我县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一是违规收取特困供养人员伙食费,涉及金额1.05万元。二是挤占孤儿助学金,涉及金额0.30万元。三是未按规定分配特殊教育经费,2018-2020学年应分配未分配启智学校33.87万元,占应分配资金的50.20%,影响了县启智学校正常运转。四是有1项资金闲置超过2年未缴回财政统筹使用,涉及金额72.07万元;部分专项资金被用于差旅费、接待费和发放奖金,分别涉及金额4.53万元和0.42万元。
(二)6个镇敬老院民生保障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组织对全县6个镇敬老院2019年1月至2021年6月敬老院民生保障资金专项核查,抽查了集中供养特困人员补助、护理补贴,价格补贴和设备设施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敬老院民生保障资金投入使用,对促进我县6个镇敬老院建设、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生活保障起到积极的作用,实现了老有所养、老有所居,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爱。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一是敬老院建设不规范。有1个镇敬老院的厨房改造工程为规避投资审核和“三重一大”集体讨论,将工程拆分为3份合同,涉及金额11.15万元;1个镇敬老院改造项目提前支付进度款4.15万元;5个镇敬老院未按相关要求在食堂安装视频监控设施。二是敬老院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6所敬老院专项资金收支存在镇政府、社会事务办以及敬老院等多头核算。三是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有待完善,未制定自理能力鉴定统一标准;集中供养人员管理制度不完善,如离院手续无人登记、就餐登记不清晰;6所敬老院管理人员均没有专业护理资格证,且有5所未与相关人员签订劳动协议。
(三)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决算和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组织对龙山镇占果灌区改造工程等3个项目的竣工决算进行审计。目前已完成龙山镇占果灌区改造工程决算审计,工程送审造价合计1,246.46万元,审计核减工程造价59.26万元,核减率为4.75%。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一是工程价款结算中施工单位多计工程款59.26万元(已核减)。二是未按照规定办理开工报告备案。
(四)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组织对2021年度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资金审计,抽查了“以工代训培训补贴资金”“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资金”“专项职业技能考核补贴资金”“劳动力技能晋升补贴资金”等4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涉及工种或专业17个,补贴人次3010人次,补贴金额317万元,占总补贴资金支出的35.06%。审计结果表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实施,对加强我县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支持中小微企业稳岗扩岗起到积极推进作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有1个企业涉嫌骗取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涉及金额14.66万元。审计发现问题后,相关部门已追缴相关资金,及时完成整改。
四、绩效审计情况
围绕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管好用好中央财政直达资金,确保中央财政直达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组织对2021年中央财政直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截至2021年底,我县共收到中央财政直达市县基层的资金28,882.26万元,已支付28,434.55万元,支出进度为98.4%,惠及群众10442人。
审计结果表明,中央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为统筹疫情防控和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一是有2项中央直达资金未直接发放补贴到个人,涉及金额32.51万元。二是有4项直达资金未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涉及金额3,888.05万元。三是有2项直达资金未及时下达使用,涉及金额447.71万元,最长闲置超过11个月。对审计发现问题相关单位已全部落实整改。
五、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组织对53个县级一级预算单位及1个事业单位和县属2所医院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县有关部门单位积极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不断提升资产管理水平和使用绩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部分资产信息不真实。有2个单位少列固定资产,涉及金额211.23万元;有1个单位少记固定资产折旧费871.32万元;有1个单位27017.77㎡的土地使用权未入账反映。
(二)资产管理不规范。有5个单位的固定资产未录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资产账卡不符,涉及金额432.61万元;有1个单位未按规定处置国有资产,涉及金额1万元;有2个单位的3个工程项目未验收就投入使用。
(三)部分资产长期闲置。有1个单位的部分资产闲置,涉及资产价值60万元和房产387.80平方米;有1个单位管理的小商品市场、城东市场、德星市场等3个市场档位空置率过高,空置率分别为64.41%、67.65%、50%。
六、促进领导干部担当作为和规范权力运行审计情况
组织对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县教育局、县市场开发服务中心和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等4个单位主要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被审计的领导干部能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的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积极推动所辖领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事业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有1个单位的2项建设未达到上级规定的标准,1项建设选址不科学涉及资金7.82万元;1个单位未完成“十三五”规划纲要目标任务;有1个单位未完成县制定的综合改革目标任务。
(二)“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执行不够严格。有3个单位部分重大经济事项未按“三重一大”规定进行会议决策,涉及96次金额633.35万元;有1个单位的2项建设项目未在规定时间完成,至少延期1年以上;有1个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整改措施未落实到位。
(三)财经制度执行不够严格。有2个单位未及时将非税收入上缴县财政,涉及金额114.94万元;有1个单位重复报销差旅费,涉及8人次金额0.03万元;有1个单位核销债务50万元未办理审批手续和公务车加油未实行一车一卡管理;有1个单位多支付工程款4.88万元和无预算支出办公费、劳务费、差旅费合计10.55万元。
七、审计建议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结合审计反映的情况与问题,审计建议:
(一)强化预算管理,推动财政资金提质增效。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加强财政资源统筹,进一步统筹盘活存量资金。坚持量入为出,对已经产生的无预算支出挂账,按规定进行清理消化;严格落实“过紧日子”政策要求,确保支出压减目标任务落实。财政部门及有关部门单位应进一步增强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意识,并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及绩效评价全过程,确保财政资金收支完整规范、安全高效。
(二)坚持底线思维,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加强地方债务实时监测,加大对债务管理使用监督检查,进一步健全政府债务风险防控体系。加强耕地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切实防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确保粮食生产流通安全。
(三)强化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民生保障机制。各单位要立足新发展阶段,加快补齐重点民生领域的制度短板,加大资金投入和支出监管力度,打通民生政策落实“堵点痛点”。坚持把便民利民惠民政策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推进就业优先政策落实、营商环境优化、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乡村振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和民生兜底等民生保障机制不断完善,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强化国有资产管理,促进资产保值增值。增强做好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水平,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国有资产信息化管理系统,强化国有资产动态监管,及时盘活闲置的固定资产,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对本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县审计局已依法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并出具审计报告,报告反映的问题正在得到整改和纠正。下一步,县审计局将加强跟踪督促,县政府将按有关规定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正确领导下,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审计法,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自觉接受县人大监督,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