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和《佛冈县2020至2021审计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县审计局对佛冈县2020年促进就业优先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重点关注就业失业监测和服务、支持稳定和增加就业岗位、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和创业等情况。审计结果表明,佛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相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重大政策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强化就业失业监测和服务情况
(一)疫情期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情况
根据《佛冈县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2020〕1号)、《佛冈县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2020〕2号)等文件要求,县社保局向符合领取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条件的共有235家企业发放稳岗补贴,涉及金额169.64万元;截至2020年9月末,已成功向231家企业发放失业稳岗补贴,发放金额为169.39万元,占比分别为98.30%和99.85%;发放失败的有4家,金额为0.25万元,占比分别为1.70%和0.15%,原因是企业账户被封或企业已注销。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基本能按相关政策文件执行,支持企业稳定岗位。
(二)推行就业失业实名制登记,就业失业监测情况
1.疫情期间,我县实行承诺制便捷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截至2020年12月底,我县共受理457人失业实名登记。
2.2019年1月,县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与清远市宏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佛冈分公司签订《佛冈县就业失业动态监测项目服务协议书》,协议规定宏嘉公司为人资中心提供佛冈县就业失业动态监测项目服务,监测企业通讯补贴由宏嘉公司按每家监测企业每季度275元的标准发放;截止至2020年12月底,县人社局通过宏嘉公司按规定的标准向123家监测企业工作人员发放补贴共13.53万元。
(三)疫情期间承诺制失业登记落实情况
2020年1-11月,我县网上申请登记失业人员共299人,其中通过审核共189人;不通过审核110人,不通过的原因一是存在重复申报;二是经查询社保数据,登记在公司参保,处于就业状态;三是经核查申请人已有个体户营业执照;四是申请原因为从事一定收入的劳动,但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需本人到县人社局办事大厅进行办理。疫情期间我县的承诺制失业登记照常落实。
(四)落实重点用工企业就业服务专员制度情况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20〕12号)的规定,我县企业用工人数在2000人以下,因此没有重点用工企业。但我县根据《关于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进一步加大企业复产用工保障的通知》文件要求,县人社局成立了企业就业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关于做好疫情防控下重点企业用工保障工作的函》,2020年3月,我县共有19家企业上报用工情况,用工规模总人数14504人,已为企业解决用工总人数1145,缺工总人数633人。
(五)就业信息公开情况
2020年,县人社局在佛冈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佛冈新闻News”微信公众号等3个本地公众号发布了1438条招聘信息,共1438家企业提供了12265个岗位,同时招聘信息在县人社局办事大厅屏幕滚动播放。
(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促进政策落实
县人社局通过公众号、派发办事指南、微信群、Q群等方式宣传就业创业政策,促进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
二、支持稳定和增加就业岗位情况
(一)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落实情况
1.县税务局通过公众号、公开电话、在办税大厅摆放宣传资料、海报、大厅电子屏幕滚动播放等方式向纳税人宣传减免政策,促进相关减免政策的贯彻落实。
2.截至12月28日,我县仍有223户企业未缴纳2至12月的社保费共307.76万元,减免期间缴费人享受相关社保待遇,个人权益等不受影响;在2020年12月31日前缴纳的,自动免收滞纳金。
3.截至2020年11月,我县完成社保费减免户数2174户,合计社保费减免金额14,917万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12,504万元,基本医疗保险1,729万元,工伤保险268万元,失业保险416万元。
(二)公益性岗位、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情况
1.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2020年,县医保局、县组织部等4个单位共5人向县人社局申请了就业补助资金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9月、12月县人社局分别对该项补贴进行了公示;截至12月底,县人社局共向县财政申请发放该项补贴共6.69万元。
2.公共就业服务岗位补贴:2020年8月,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2020年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考公告,其中我县共有6个岗位,县财政局2020年12月、2021年1月拨付公共就业服务岗位补贴共6.97万元。
(三)失业保险基金提取的稳就业资金规模、分配和使用情况
根据《关于下达2020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第一批)的通知》(清财社〔2020〕75号)、《关于下达2020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清财社〔2020〕144号)文件,清远市财政局共下达我县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1,30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底,我县共有37家企业申请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补贴,共1,300万元,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1.政策宣传方面:县人社局通过举办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宣讲会、培训政策宣讲小组、发放培训政策汇编等方式向企业和个人宣传培训政策,全县30多家企业代表以及各单位负责培训人员共50多人参加了宣讲会,县政策宣讲小组共开展宣讲活动10多场次,发放培训政策汇编100多本,此外,针对企业适岗培训,县人社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培训指南,公布办理流程以及投诉咨询电话,共接受各类企业和个人的现场咨询或电话咨询100多人次,为企业和个人顺利开展培训工作提供了方便。
2.资金使用方面: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43号)和《关于开展企业职工显示功能适岗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粤人社函〔2020〕34号)的文件精神,截至2020年12月,我县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
佛冈县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使用情况表
三、重点群体就业和创业情况
(一)疫情防控期间,我县对需要办理就业创业补贴等业务的扶持对象正常开展各项补贴办理,在疫情期间不受影响。
(二)我县落实重点群体就业政策情况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23号),2020年1-12月我县各类就业创业补贴已发放142人,共60.86万元,基本落实到位,详细见下表:
(三)小微企业带动就业补贴落实情况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公布2019年度省级示范性就业扶贫基地的通知》(粤人社函〔2020〕222号),经地市人社和扶贫部门审核推荐,省评审专家书面评审、实地复核、汇总评审等环节,确定我县万兴电子塑胶制品有限公司为2019年度省级示范性就业扶贫基地,给予一次性奖补40万元,奖补资金由省市直接下拨到企业,2020年10月,奖补资金已全部落实到企业;截至2020年12月,我县建有一个县级创业孵化基地,但疫情防控期间没有符合条件的基地申请奖补资金。
(四)灵活就业人员用工服务管理情况
为贯彻落实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我县人社局于2020年6月、9月分别受理2019年7-12月、2020年1-6月的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我县共有624人向县人社局申请了该项补贴,合计申请补贴金额106.26万元,截至2020年12月,县财政局向符合条件的624人发放了补贴金额共106.26万元,落实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基本到位。
(五)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实施情况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20〕12号)规定,县人社局及县财政局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加大了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实施力度,进一步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截至2020年12月底,县人社局审核通过了110笔创业担保贷款,并通过县邮政储蓄银行向企业和个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10笔,贷款金额共3,387万元; 县财政局发放贴息共26.75万元。
(六)返乡创业能力提升行动落实情况
1.根据《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的规定,我县对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工作目前处于受理阶段。
2.截至2020年12月,我县通过审核并发放一次性创业资助共111人,实发金额110.14万元,其中共有71名返乡创业人员申请一次性创业资助,通过审核70人,发放补助资金共70万元。
四、实施托底帮扶和提升技能情况
2020年,我县共有2人申报了紧缺急需工种育婴员三级培训补贴,合计补贴金额0.62万元。截至年末,县人社局已按照省补贴申报系统设定的培训补贴标准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补贴0.62万元。
县人社局基本按规定加大困难人员托底帮扶力度,建立失业人员实名制台账和对登记失业人员进行跟踪服务,但也存在未按规定建立定期联系制度、未落实好每月至少进行1次跟踪服务的问题。
五、审计建议
1.就业补贴的种类和项目太多,既不便于政策宣传,也不便于补贴对象申领相关补贴,及时修订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梳理、归并和简化补贴项目,统一归集为“对用工企业补助”和“对应就业人员补贴”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依托信息化系统提高补贴申领便利化程度。
2.切实履行促进就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就业工作组织领导机制。
3.加大政策宣传贯彻力度,加强资金管理和绩效评价,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