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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5〕106号

发布时间:2016-11-24 17:19:46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访问量:-字体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 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 财税〔2015〕106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的有关决定精神,现就有关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轻工、纺织、机械、汽车等四个领域重点行业(具体范围见附件)的企业2015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可由企业选择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二、对上述行业的小型微利企业2015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由企业选择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三、企业按本通知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缩短折旧年限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折旧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企业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也可选择不实行加速折旧政策。
    四、本通知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2015年前3季度按本通知规定未能计算办理的,统一在2015年第4季度预缴申报时享受优惠或2015年度汇算清缴时办理。
    附件:轻工、纺织、机械、汽车四个领域重点行业范围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5年9月17日

    附件

    轻工、纺织、机械、汽车四个领域重点行业范围

    代  码

    类 别 名 称

    大类

    中类

    小类

    268

    日用化学产品制造

    轻工

    2681

    肥皂及合成洗涤剂制造

    2682

    化妆品制造

    2683

    口腔清洁用品制造

    2684

    香料、香精制造

    2689

    其他日用化学产品制造

    27

    医药制造业

    轻工

    271

    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

    272

    化学药品制剂制造

    273

    中药饮片加工

    274

    中成药生产

    275

    兽用药品制造

    277

    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

    13

    农副食品加工业

    轻工

    131

    谷物磨制

    132

    饲料加工

    133

    植物油加工

    134

    制糖业

    135

    屠宰及肉类加工

    136

    水产品加工

    137

    蔬菜、水果和坚果加工

    139

    其他农副食品加工

    14

    食品制造业

    轻工

    141

    焙烤食品制造

    142

    糖果、巧克力及蜜饯制造

    143

    方便食品制造

    144

    乳制品制造

    145

    罐头食品制造

    146

    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

    149

    其他食品制造

    17

    纺织业

    纺织

    171

    棉纺织及印染精加工

    172

    毛纺织及染整精加工

    173

    麻纺织及染整精加工

    174

    丝绢纺织及印染精加工

    175

    化纤织造及印染精加工

    176

    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

    177

    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

    178

    非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

    18

    纺织服装、服饰业

    纺织

    181

    机织服装制造

    182

    针织或钩针编织服装制造

    183

    服饰制造

    19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轻工

    191

    皮革鞣制加工

    192

    皮革制品制造

    193

    毛皮鞣制及制品加工

    194

    羽毛(绒)加工及制品制造

    195

    制鞋业

    20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轻工

    201

    木材加工

    202

    人造板制造

    203

    木制品制造

    204

    竹、藤、棕、草等制品制造

    21

    家具制造业

    轻工

    211

    木质家具制造

    212

    竹、藤家具制造

    213

    金属家具制造

    214

    塑料家具制造

    219

    其他家具制造

    22

    造纸和纸制品业

    轻工

    221

    纸浆制造

    222

    造纸

    223

    纸制品制造

    23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轻工

    231

    印刷

    232

    装订及印刷相关服务

    233

    记录媒介复制

    24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轻工

    241

    文教办公用品制造

    242

    乐器制造

    243

    工艺美术品制造

    244

    体育用品制造

    245

    玩具制造

    28

    化学纤维制造业

    纺织

    281

    纤维素纤维原料及纤维制造

    282

    合成纤维制造

    292

    塑料制品业

    轻工

    2921

    塑料薄膜制造

    2922

    塑料板、管、型材制造

    2923

    塑料丝、绳及编织品制造

    2924

    泡沫塑料制造

    2925

    塑料人造革、合成革制造

    2926

    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

    2927

    日用塑料制品制造

    2928

    塑料零件制造

    2929

    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33

    金属制品业

    机械

    331

    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

    332

    金属工具制造

    333

    集装箱及金属包装容器制造

    334

    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

    335

    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

    336

    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337

    搪瓷制品制造

    338

    金属制日用品制造

    339

    其他金属制品制造

    34

    通用设备制造业

    机械

    341

    锅炉及原动设备制造

    342

    金属加工机械制造

    343

    物料搬运设备制造

    344

    泵、阀门、压缩机及类似机械制造

    345

    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

    346

    烘炉、风机、衡器、包装等设备制造

    347

    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

    348

    通用零部件制造

    349

    其他通用设备制造业

    36

    汽车制造业

    汽车

    361

    汽车整车制造

    362

    改装汽车制造

    363

    低速载货汽车制造

    364

    电车制造

    365

    汽车车身、挂车制造

    366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38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机械

    381

    电机制造

    382

    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

    383

    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

    384

    电池制造

    385

    家用电力器具制造

    386

    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

    387

    照明器具制造

    389

    其他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

    注:以上代码和类别名称来自《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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