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冈县2017年县本级财政预算调整
方案(草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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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第8次会议上
佛冈县财政局局长 梁浩锋
代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就我县2017年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报告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
根据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修订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通知》(财预〔2017〕28号)文件规定,从
根据我县实际情况,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县本级无收入,主要是省级转移支付收入,因此只需对涉及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有关支出进行调整。2017年,县本级财政年初预算“城乡社区支出--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支出”为8,883万元,调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列“调入资金”收入,相应列“城乡社区支出--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具体调整见附表一)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调整
(一)收入调整
根据清远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广东省政府新增债券转贷资金的通知》(清财预〔2017〕42号),市财政局下达佛冈县2017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券的转贷资金为10,000万元,全部为专项债券。根据《预算法》的有关规定,需进行预算调整。
因此,增加“转移性收入--债务转贷收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债务转贷收入”科目收入10,000万元。
(二)支出调整
1.地方政府新增债券支出安排情况
2017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券的转贷资金10,000万元,主要用于下列支出:一是广清合作园建设工程(佛冈汤塘园区)8,000万元,用于征地拆迁,列“城乡社区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支出--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科目支出;二是美丽乡村建设1,671万元,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列“城乡社区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支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科目支出;三是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佛冈域内)329万元,用于流域治理,列“城乡社区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支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科目支出。
2.调出资金
据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修订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通知》(财预〔2017〕28号)文件规定,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