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佛冈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县委统战部与县民宗局合署办公,主要职责是:
1、中共佛冈县委统战部的主要职责:统战部的基本工作职能是:“掌握政策,了解情况,协调关系,安排人事,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推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工作。
(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结合本县的实际,提出开展佛冈县统战工作,对台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负责联系县内民主党派和无党派的代表人士,及时听取、收集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参政议政及民主监督的作用。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加强自身建设。选拔和培养新一代代表人物。
(3)做好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选拔、推荐党外人士担任人大、政府及其他部门行政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队伍的建设及民主党派、无党派代表人士的培训工作。
(4)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海外工商等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调查研究并反映非公有制经济及其代表人士的情况,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5)负责联系海内外宗教团体及其代表人士,协同民宗局做好县内的民族宗教工作。
(6)联系指导工商联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培训工作,引导、支持和帮助我县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依法经营、勤劳致富,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7)协调政府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县内有关社会团体的工作,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8)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方针,做好对台宣传、涉台事务的交往、县内台资企业及台属的服务工作。
(9)做好统战对象的工作。包括:各民主党派;党外领导干部和党外知识分子、无党派知名人士;起义投诚的原国民党军政人员;宗教团体及其代表人士;去台湾人员及留在祖国大陆的亲属;港、澳、台同胞、归国侨胞和国外侨胞的工作。
(10)完成省委、市委统战部、省、市台办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2、民宗局的基本工作职能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及民族宗教的法律法规,做好县内的民族宗教工作,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及民族宗教的法律法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工作。
(2)对民族宗教工作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结合实际提出政策性建议,协助承办有关事务。
(3)做好散居在我县工作和经商的少数民族人员的教育和引导工作,挖掘和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为我县的经济社会建设服务。
(4)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依法保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防止和制止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抵制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
(5)推动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爱国爱教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引导宗教界的信教群众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
(6)做好宗教法规政策的宣传工作,帮助和指导县内宗教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协助或协调的事务。
(7)管理民族、宗教方面的涉外事务,协助和指导民族宗教团体开展对外友好交往和联谊活动。
(8)承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民族宗教部门交办的其他事务。
(二)人员构成情况
中共佛冈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行政编制6名。其中:部长1名,常务副部长1名,副部长兼民宗局局长1名,民宗局副局长1名,办公室人员2名。改非人员1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1名,离退休人员9名。
(三)车辆情况
中共佛冈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共有定编车辆1台。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收入预算159.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159.3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支出预算159.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4.56万元,公用经费12.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包括项目支出)72.4万元。
中共佛冈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201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