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领导全县共青团工作,组织全县共青团组织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开展工作,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活动中发挥党的助手作用。
2.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推进全县青少年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县青少年的思想理论教育、宣传文化活动,培养、选拔、推荐、表彰优秀青少年;指导全县志愿者工作的开展。
3.负责全县共青团工作和青年工作的理论研究;向县委、县政府反映青少年思想状况,参与协调处理各种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工作;对青少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立法建议,参与有关全县性青少年法规的起草、实施、监督等工作;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4.负责研究指导全县团的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推进全县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指导全县共青团组织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青年人力资源开发工作。
5.受县委委托领导少先队工作。
6.贯彻执行县委和团市委的工作部署。
(二)机构设置
团县委机关内设办公室,负责团县委机关党务、政务和日常事物工作;协助领导完成团县委工作任务。
(三)人员构成情况
团县委机关行政编制4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主任1名。
(四)车辆情况
团县委定编小汽车1台。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收入预算415,605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415,605元。具体包括:人员经费308,522元,公用经费70,4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6,683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5年支出预算415,605元,其中人员经费308,522元,公用经费70,4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6,68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