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县直工委设2个内设机构,即办公室和组织股(中共佛冈县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是: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决议。结合实际,提出县直单位党的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2、分类指导县直单位党的工作,抓好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指导、检查所属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3、审批县直单位党支部(总支)的建设和支部(总支)换届选举有关事宜。根据工作需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审批预备党员转正。4、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指导县直单位党组织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实行监督管理,了解党员和群众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意见,及时向县委反映县直单位党员领导干部的情况。5、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监督、检查县直单位党组织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情况。6、指导县直单位党组织做好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文明单位活动,加强县直单位作风建设。7、领导县直单位党的纪检、监察工作,监督党员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法政纪的情况,按照管理权限审批党员违反党纪的处分决定,处理不合格党员。8、领导县直单位的统战工作和工会、共青团、妇女等群众组织的工作。9、依法负责县直单位党代会、人代会代表选举的有关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劳模和先进工作者的评选工作。10、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人员构成情况
中共佛冈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8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2名(其中1名兼任纪工委书记),股长(主任)2名。离退休人员4名。
(三)车辆情况
中共佛冈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共有定编车辆1台。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收入预算12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129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支出预算12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5万元,公用经费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8万元。
中共佛冈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