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能
佛冈县高岗镇政府内设6个职能办公室,包括党政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经济服务办公室、农业和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规划建设办公室。主要职责是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等工作;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承办本级党委、人大和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纳入部门预算的财政供养人员共59人,其中在职43人,离退休人员14人,后勤空编2人,向社会购买服务人员0人。
(三)车辆情况
纳入部门预算统计的车辆共有4辆。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收入预算636.5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636.53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支出预算636.5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17.66万元,公用经费83.88万元,专项经费12.6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22.3万元。
佛冈县高岗镇人民政府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填报单位:佛冈县高岗镇人民政府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6年预算数 |
“三公经费”小计 |
52.69 |
1、因公出国(境)费 |
0 |
11.25 |
|
3、公务用车费 |
41.44 |
其中:(1)车辆购置费 |
0 |
(2)车辆运行维护费 |
41.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