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佛冈县财政局(本局)部门预算草案
2016年纳入县级部门预算编制的县级行政单位、参(依)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等共143个。
1、部门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2016年,我县部门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根据新《预算法》和《广东省预算审批监督条例》的规定,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第六次党代会、六届七次全会、县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的部署,遵循稳中求进的总基调,积极推进部门预算改革,通过细化预算编制、扩大预算编制范围、改进预算编制方法等措施,实现政府预算管理规范化、透明化、科学化,真正实现依法行政、依法理财。
2、部门预算编制的原则
(1)积极稳妥,收支平衡的原则
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部门预算,既体现实际需要,又考虑财力可行。部门预算安排综合考虑县级财力增长情况、部门上年实际预算安排以及本年度事业发展需要等,实事求是地编制,量财办事,不打赤字预算。
(2)合法真实,公平完整的原则
部门预算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请示答复等依据编制,支出按规定的标准,结合近几年实际支出情况核定,机构、编制、人员、资产等基础数据资料按实际情况编报,所有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部门预算。
(3)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
各预算单位根据本部门工作职责、2016年工作计划和现有公共资源配置情况,按确保重点支出需要、统筹兼顾的原则编制部门预算,优先保证部门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和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县委、县政府决定事项、人大议案等重点支出需要。
3、2016年佛冈县财政局(本局)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1)单位基本情况
① 人员情况
纳入部门预算的财政供养人员共65人,其中在职34人,离退休人员21人,后勤空编1人,向社会购买服务人员9人。
②车辆情况:纳入部门预算统计的车辆共有1辆
(2)资金安排情况
2016年统筹安排预算内资金8,692,589元,具体如下:
①安排人员经费(包括工资、奖金、地方性岗位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医疗保险费等)3,237,279元。
②安排公用经费598,400元,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招待费、电话费、车辆经费、公务交通补贴、在职人员节日补贴、因公出国(境)经费、福利费、网络通信费、工会费以及补充其他经费不足等。分三档,均是按在职计算(不含离岗退养人员):一档为县四大办(即县委办、县府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公检法司、县纪委、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公用经费水平按在职人平均35,200元/年;二档为行政单位(包括参(依)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公用经费水平按在职人平均17,600元/年;三档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基本公用经费在职人平14,080元/年,分三年调整,其中2015年6,000元/人/年,2016年10,000元/人/年,2017年14,080元/人/年。
③专项经费共安排3,320,000元,其中:普惠性专项支出0元、项目性专项支出1,530,000元、经费类专项支出1,790,000元。主要是安排政府机关大院、公检法司、农林水、科教文卫、安全生产等方面的专项经费。
④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共安排1,536,910元。其中:离退休人员费用安排407,616元;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672,069元;退休人员节日补贴84,000元;住房公积金347,281元(其中县直行政单位和参(依)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按工资、奖金、岗位补贴及节日补贴总额的12%的标准计算,乡镇行政单位和参(依)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按工资、奖金、岗位补贴、节日补贴总额的8%的标准计算);遗属补助安排25,944元;其他经费0元。
(3)其他一些说明
①部门预算的各项标准,是根据我县的可支配财力予以核定的,并以此来计算安排各部门、各单位的经费,安排的公用经费可由单位自行调剂使用,可用于补充单位各项经费的不足,超支不补。
②严格控制办公经费预算追加支出,原则上单位请款用于办公经费缺口的,财政部门一律不予办理追加。
③各镇政府(含所属单位)在预算年度执行过程中,若有从非税收入安排的补充经费、生态镇补偿款、依据佛府〔2003〕83号及佛府〔2005〕64号等文件安排的款项等,县财政部门将会扣减部门公用经费后再拨付上述资金。
县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预算年度执行过程中,若有从非税收入安排的补充经费,县财政部门将会扣减部门公用经费后再拨付。
④《佛冈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佛财行〔2014〕12号)文中规定的一类、二类会议,以及地级市以上部门指定在我县召开的会议,经费实行单列,由主办单位按有关标准作出具体计划,报县政府审批后,由县财政局核拨经费。其余会议费用一律由部门预算经费中解决。
⑤上级党委办、政府办和组织部门组织的全县性的学习培训,由县财政解决培训费;其他上级部门举行的学习培训,无预算的,由县财政解决50%,剩余的50%在单位的部门预算经费中解决;其他培训费一律在单位的部门预算经费中自行统筹解决。
⑥由于地方财力不足,2016年部门预算根据部门实际工作及财力可能安排部分专项经费,部门另有需要的,可以向县政府请款,财政部门将按县政府的批复予以严格、科学的审核,视乎财力再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