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行政执法

广东博华陶瓷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陶瓷砖案

发布时间:2016-11-29 15:50:57来源:佛冈县市场监管局访问量:-字体

佛 冈 县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佛)市监质案公字〔20161

案件名称

广东博华陶瓷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陶瓷砖案

公开形式

按《清远市质监局行政执法案件公开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方式对外公开

公 开 内 容

处罚决定书文号

(佛)市监质罚字〔20161

违法企业名称或者

违法自然人姓名

广东博华陶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

莫永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8007564675084

主要违法事实

    该公司生产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陶瓷砖。

行政处罚种类

    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行政处罚依据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

行政处罚

履行方式和期限

    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清远市佛冈县非税收入罚款通知书》规定的方式,到清远市农信社、建设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任何一间综合性网点缴交罚款。

行政处罚

机关名称和日期

      机关名称:佛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期: 201655

 


相关文章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
分享文章到
TOP 打印 关闭

相关附件

返回首页
粤省事
粤省事
政务微信
佛冈发布
(中共佛冈县委宣传部主管)
旅游美食
佛冈旅游美食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