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和指导党组织基层组织建设,指导各行业基层和各类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协调各级党组织做好党员教育工作,主管党员的管理和发展工作。
(二)、负责办理县委管理干部的任免、工资、待遇、退(离)休审批手续,负责各镇和县直机关科级干部的备案审查和宏观管理工作,承办相关干部的调配、交流、安置事宜。
(三)、研究制订干部队伍建设的政策,综合管理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后备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工作。
(四)、制订或参与制订组织、干部、从事工作的重要政策、制度
(五)、监督镇和且直单位党政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作用。
(六)、完善和落实干部培训工作制度及具体措施,负责上级举办的干部培训班学员的选调工作。
(七)、负责县管优秀专家和拔尖人才的选拔和管理工作,规划培养优秀中青年科技人才工作。
(八)、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老干部的医疗保健工作,指导有关单位做好老干部的丧事处理工作;负责办理全县离休干部的离休手续、副科级以上退休干部的退休审批和办理退休手续;指导各镇和县直单位老干部工作;负责老干部信息、统计和来信来访工作。
(九)、承办县委和市委组织部、老干部局交办的有关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