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检查、督促县政府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和县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
二、 处理各镇政府、各部门报送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的文电,草拟、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件,负责县政府重大活动和会议的组织安排。
三、 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或办理文件的需要,组织协调县政府有关部门、驻军等关系,对有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四、 根据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有关情况,提出提议,供决策参考。
五、 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处理突发事件。
六、 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及政协委员提案。
七、 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
八、 做好外事侨务、经济体制改革、法制、房改、旅游、人防、打私、小汽车定编管理等职能工作。
九、 收集、编辑报送信息资料。
十、 管理县政府办公室直属单位和挂靠单位。
十一、办理县政府和市府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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