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现在的位置:首页->政务信息
 
领导班子
政府机构
政府公告
政策法规
办事指南
 
 
         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

(一)、负责财务由本局核算的单位行政事业经费、社会保障经费和其他有关经费的预算、决算,以及财务开支的审核、呈批和报销的具体工作。

(二)、负责县委、县政府机关大院的规划、建设、修缮、绿化和房产管理等工作。

(三)、根据规定办理县委、县政府机关大院有关设备的报装,并负责供水、供电和有关日常办公设备蝗保养、维护等管理工作。

(四)、负责县委、县政府机关及其干部生活区的安全保卫和秩序管理工作。

(五)、负责县委、县政府大院机关文件资料的收发、文印、日常后勤服务的管理。

(六)、配合有关单位做好县委、县政府召开的大型会议、举办的大型活动和人代会、政协大会等的后勤服务工作。

(七)、负责县委、县政府大院机关工作用车的管理,以及县委、县政府组织的大型会议、重大活动的交通用车。

(八)、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有关核算单位的政府采购工作。

(九)、管理佛冈县迎宾馆。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首页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推荐用IE5.0或NS6.0以上版本浏览,最佳显示800*600
佛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 佛冈县信息中心制作及维护
Tel:(86)0763-4287501    E-mail:fgxxzx@21c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