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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冈县卫生局特派员窗口
办理程序和服务指南

 

地址:佛冈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服务大厅
电话:42
90219
窗口电话:4272506

 

一、窗口业务受理范围: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立项申请,并发放本级有权审批的许可证;
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受理、发放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三、受理要求: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1、医疗机构设置申请书需提交的材料;
  (1)、医疗机构设置申请书;
  (2)、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
  (3)、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
2、医疗机构执业登记需提交的材料:
  (1)、《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2)、医疗机构用房证明或用房租赁合同;
  (3)、医疗机构布局平面图;
  (4)、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
  (5)、医疗机构各项规章制度;
  (6)、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及卫生技术人员名册和有关资质证明材料(毕业证、资格证、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7)、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
  (8)、省卫生厅规定提交的有关材料:
  (9)、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大一寸彩照三张。
四、收费标准:
  按县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取。
五、办理时限:
1、医疗机构设置申请:正式受理30日内审批答复;
2、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注册申请:自受理执业登记申请之日起45日内进行审核。
六、申报行政审批业务须填写的有关表格
1、《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注册申请书》;
2、资信证明:
3、医疗机构分类核定申报审批表;
4、单位申请需填写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任职证明:
5、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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