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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冈县10件民生实事6月督查通报

发布时间:2016-07-27 00:00:00来源:佛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访问量:-字体

为推动全县10件民生实事的落实,切实解决民生问题,近期,县10件民生实事督查组通过听取汇报、实地考察等形式,对全县10件民生实事的推进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进展情况

1.第一件民生实事:巩固提升底线民生保障水平。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到每月110元;城镇、农村低保补助补差水平分别提高到420元和191元;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提高至上年度农村人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0%以上;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水平分别提高到每月1340元和820元;城乡医疗救助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每年2178元,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救助比例提高到70%以上。

牵头单位:县社保局、县民政局。

完成情况:提高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标准工作是今年省、市十大民生实事之一,目前省、市还没下发相关执行文件,现我县正抓紧与上级沟通衔接。提高城镇、农村低保补助补差水平、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第十四届57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拟在20167月发文实施并对符合规定的人员从20161月开始予以补发。提高孤儿基本生活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城乡医疗救助人均补助标准、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救助比例等工作已完成。

2.第二件民生实事:改善医疗卫生服务。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标准提高到年人均不低于410元;完成17间行政村卫生站标准化建设,完善11间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逐步改善妇幼保健医疗条件,推进县妇幼保健院新住院大楼建设,在县人民医院新增产科床位40个以上。

牵头单位:县社保局、县卫计局。

完成情况: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标准工作是今年省、市十大民生实事之一,目前省已下达文件,市的相关执行文件还没下达,现我县正与市做好跟踪衔接工作。11间行政村卫生站标准化建设已落实选址,其中:2间建成等待工程验收,4间按进度施工,5间准备动工;迳头镇中心卫生院已完成门诊楼、宿舍楼基础建设和一层立柱钢筋绑扎工序,完成了宿舍楼一层楼面模板铺设;石角镇卫生院正按程序办理建设用地规划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设计图纸正送县有关部门审核;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有序推进,汤塘镇四九卫生院立项正等待县发改局的审批,汤塘镇中心卫生院正在完善工程立项的前期工作。县妇幼保健综合大楼土建工程竣工验收进入最后阶段,二期工程建设将于75日挂网招标,预计7月底完成招标工作;县人民医院产科病床建设施工单位已进场施工。

存在问题:因部分村委会缺少用地,少数行政村卫生站选址用地较难落实;水头镇卫生院因土地使用证的问题,造成建设项目无法立项;近期降雨较多,影响各工程的施工进度。

3.第三件民生实事:促进就业创业。举办招聘会13场,城镇新增就业人数6000人以上,帮扶1500名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组织开展创业辅导及培训150人以上。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完成情况:举办了9场现场招聘会、24场网络招聘会。城镇新增就业人数3213人,超出原定计划713人,完成全年计划数的53.55%。帮扶753名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超出原定计划153人,完成全年计划数的50.2%。组织开展3期创业免费培训共培训85人,完成全年计划的56.67%

4.第四件民生实事:加强污染治理和环境建设。完成汤塘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建设;全部镇建成垃圾压缩转运站并投入使用,村庄保洁覆盖面达90%,农村生活垃圾减量比例达50%90%以上的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

牵头单位:县水务局、县住建局。

完成情况:汤塘污水处理厂选址初定在加多宝排洪渠地块,县水务局牵头组织县国土资源局、汤塘镇政府对地块的界线进行了确认。全县各镇已建成垃圾压缩转运站,目前村庄保洁覆盖面达9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减量比例达50%,有效处理率为90%;已通过清远市对我县省级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达标示范县的初检;积极配合农村生活垃圾综合整治,已安排清运人员转运迳头镇、水头镇、石角镇、高岗镇、汤塘镇压缩中转站生活垃圾,指导做好压缩设备的维护、除臭工作;迳头镇湖洋村委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试点已完成设施安装,准备投入试用;初定以“迳头镇湖洋村委—252线水头镇段—106国道三八段—106国道升平段”作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地埋式垃圾桶试点。

存在问题:汤塘污水处理厂选址用地需汤塘镇政府尽快完成征地工作;龙山镇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基础设施建设和压缩设备仍未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配套设施投入较大;地埋式垃圾桶试点选址存在一定的工作难度。

5.第五件民生实事:促进教育资源公平均衡配置。农村寄宿制学校生均住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年300元,学前教育困难家庭幼儿资助标准提高到每年1000元;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学校教师岗位津贴补助标准提高到人均不低于每月800元。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完成情况:农村寄宿制学校生均住宿补助资金划拨达到人均200元,县配套资金正按程序办理划拨手续。学前教育困难家庭幼儿资助已完成春季任务。提高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学校教师岗位津贴补助标准已经县政府第十四届5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人均每月802元,目前实施办法正按程序进行审批。

6.第六件民生实事:完成农村危房改造1038户。以解决农村困难群众基本居住安全问题为目标,对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家庭给予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改善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条件和乡村人居环境。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完成情况:正在对20162017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进行受理和审查;按照省、市工作部署做好危房改造名单与精准扶贫名单的衔接工作;590户对象已对家庭居住危房进行动工改造,其中竣工户数为31户。

存在问题:镇城建部门工作量大、人力不足、配置不合理等,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度。

7.第七件民生实事:创建15条美丽乡村。按照环境优美、绿色生态、服务配套的要求创建美丽乡村,改善乡村环境,促进乡村旅游发展。

牵头单位:县委农办。

完成情况:已对各镇美丽乡村创建工作进行了收集和初审,并召开了县美丽乡村工作会议进行了情况反馈。目前,我县已将认定申报的美丽乡村名单上报到市美丽办。

存在问题:县美丽乡村工作人员不足,对工作开展造成一定的影响。

8.第八件民生实事: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180套(已取消),新增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85户,基本建成保障性住房112套。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完成情况:通过各种媒体大力宣传我县的住房保障政策和标准,鼓励符合条件的住户提交申请。按程序调整发放标准,在标准未调整前仍按去年的租赁补贴发放标准执行,已完成85户租赁补贴的审核工作,完成率90%。公租房2号工程已完成了112套保障性住房的任务,完成率100%,已通过市的认定。

9.第九件民生实事:改造县城10条内街小巷。按照硬化、亮化、美化标准,逐步推进县城内街小巷改造,进一步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水平。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完成情况:青松东路(文明路至龙凤大道段)建设工程目前已完成铺设排污管500米,雨水管800米;康乐街(园山街至106国道段)建设工程已于2016618日开工建设,现已完成铺设排污管50米;德星南街延长段建设工程(教育路至德星南街段)正在办理施工报建手续;福田路人行道铺装及路灯安装工程、福田东巷建设工程、福田西巷建设工程正进行招标工作,于629日开标确定施工单位;内街小巷绿化种植工程已完成预算审核、立项等前期工作,目前正以询价方式确定施工单位;广源街(青云东路至源西五巷段)及源西五巷建设工程、百乐街(青松路至园山街段)建设工程已完成施工图纸设计,并已送清远市粤星工程建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审查;金石路(名苑路至青松东路段)建设工程已完成施工图审查和预算编制工作,现正送县财政局进行预算审核工作。

10.第十件民生实事:提高我县80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待遇。18089周岁的老人高龄津贴标准从原来的每人每月30元提高至50元,人均月提高20元;29099周岁的老人高龄津贴标准从原来的每人每月50元提高至100元,人均月提高50元;3100周岁以上的老人高龄津贴标准从原来的每人每月300元提高至500元,人均月提高200元。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完成情况:我县80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已从20166月开始按新标准发放。

二、督查意见

1.6月底止进展理想的是第一件民生实事“巩固提升底线民生保障水平(民政部分)”,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2.6月底止进展比较理想的分别是:第一件民生实事“巩固提升底线民生保障水平(社保部分)”,牵头单位:县社保局;第二件民生实事“改善医疗卫生服务”,牵头单位:县社保局、县卫计局;第三件民生实事“促进就业创业”,牵头单位:县人社局;第四件民生实事“加强污染治理和环境建设”,牵头单位:县水务局、县住建局;第五件民生实事“促进教育资源公平均衡配置”,牵头单位:县教育局;第六件民生实事“完成农村危房改造1038户”,牵头单位:县住建局;第七件民生实事“创建15条美丽乡村”,牵头单位:县委农办;第八件民生实事“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牵头单位:县住建局;第九件民生实事“改造县城10条内街小巷”,牵头单位:县住建局;第十件民生实事“提高我县80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待遇”,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三、插“红旗”、“绿旗”亮“黄牌”情况

经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1)对第一件民生实事“巩固提升底线民生保障水平(民政部分)”给予插“红旗”奖励。(2)对第一件民生实事“巩固提升底线民生保障水平(社保部分)”、第二件民生实事“改善医疗卫生服务”、第三件民生实事“促进就业创业”、第四件民生实事“加强污染治理和环境建设”、第五件民生实事“促进教育资源公平均衡配置”、第六件民生实事“完成农村危房改造1038户”、第七件民生实事“创建15条美丽乡村”、第八件民生实事“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第九件民生实事“改造县城10条内街小巷”、第十件民生实事“提高我县80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待遇”给予插“绿旗”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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