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重大决策信息公开 > 决策信息公开 > 督查审计公开

佛冈县10件民生实事5月督查通报

发布时间:2016-06-08 00:00:00来源:佛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访问量:-字体

为推动全县10件民生实事的落实,切实解决民生问题,近期,县10件民生实事督查组通过听取汇报、实地考察等形式,对全县10件民生实事的推进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进展情况

1.第一件民生实事:巩固提升底线民生保障水平。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到每月110元;城镇、农村低保补助补差水平分别提高到420元和191元;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提高至上年度农村人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0%以上;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水平分别提高到每月1340元和820元;城乡医疗救助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每年2178元,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救助比例提高到70%以上。

牵头单位:县社保局、县民政局。

完成情况:提高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标准工作是省、市十大民生实事之一,目前省、市还没下发相关执行文件,现我县正加紧与上级沟通衔接。提高城镇、农村低保补助补差水平、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工作方案业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正按相关程序开展落实工作。提高残疾人生活津贴和重残护理补贴标准工作加紧落实,申报残疾人生活津贴对象已审批合格的1730人,申报护理补贴对象已审批合格的4616人,均已实名制汇总上报。提高孤儿基本生活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城乡医疗救助人均补助标准、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救助比例等工作已完成。

2.第二件民生实事:改善医疗卫生服务。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标准提高到年人均不低于410元;完成17间行政村卫生站标准化建设,完善11间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逐步改善妇幼保健医疗条件,推进县妇幼保健院新住院大楼建设,在县人民医院新增产科床位40个以上。

牵头单位:县社保局、县卫计局。

完成情况: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标准工作是省、市十大民生实事之一,目前省、市还没下发相关执行文件,现我县正加紧与上级沟通衔接。7间行政村卫生站标准化建设已落实选址,正办理有关手续,其中高岗镇长江村、汤塘镇联和村、竹山村、石角镇龙塘村等4间已启动建设;迳头镇中心卫生院正在进行宿舍楼、门诊楼基础开挖,石角镇卫生院正在办理建设用地和建设规划许可证;水头镇卫生院、汤塘镇中心卫生院和汤塘镇四九卫生院的标准化建设正在进行环评等前期立项工作。县妇幼保健院新住院大楼建设工作正有序推进,县人民医院产科病床建设已经完成项目施工图纸审核,正在进行招投标。

存在问题:因部分村委会缺少用地,少数行政村卫生站选址用地较难落实。

3.第三件民生实事:促进就业创业。举办招聘会13场,城镇新增就业人数6000人以上,帮扶1500名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组织开展创业辅导及培训150人以上。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完成情况:举办了7场现场招聘会、19场网络招聘会。城镇新增就业人数2238人,超出原定计划238人,完成全年计划数的37.3%。帮扶535名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超出原定计划85人,完成全年计划数的35.67%。组织开展2期创业免费培训共培训60人,完成全年计划的40.0%

4.第四件民生实事:加强污染治理和环境建设。完成汤塘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建设;全部镇建成垃圾压缩转运站并投入使用,村庄保洁覆盖面达90%,农村生活垃圾减量比例达50%90%以上的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

牵头单位:县水务局、县住建局。

完成情况:汤塘污水处理厂正开展选址工作,组织了设计、环评单位到加多宝排洪渠备选址现场勘察。全部镇已建成垃圾压缩转运站,目前村庄保洁覆盖面达9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减量比例达50%,有效处理率为80%;已通过清远市对我县省级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达标示范县的初检;积极配合农村生活垃圾综合整治,已安排清运人员转运迳头镇、水头镇、石角镇、高岗镇、汤塘镇压缩中转站生活垃圾;配合迳头、石角镇政府清理农村屋边、路边等各类积存垃圾;以迳头镇湖洋村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试点。

存在问题:汤塘污水处理厂选址推进较为滞后,影响了建设前期工作。部分镇垃圾压缩设备仍在安装调试,进度较慢。

5.第五件民生实事:促进教育资源公平均衡配置。农村寄宿制学校生均住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年300元,学前教育困难家庭幼儿资助标准提高到每年1000元;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学校教师岗位津贴补助标准提高到人均不低于每月800元。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完成情况:已统计好各学校的农村寄宿制学校生人数报县财政局审核。已经划拨省级资金95万元,人均158.81元,剩余资金由县配套划拨。学前教育困难家庭幼儿资助标准已完成申请工作。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学校教师已完成人数核查、公示,补助标准测算及财政一年所需增加的资金预算等工作已完成,目前正在研究和修订新的实施办法。

6.第六件民生实事:完成农村危房改造1038户。以解决农村困难群众基本居住安全问题为目标,对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家庭给予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改善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条件和乡村人居环境。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完成情况:农村危房改造是省、市十大民生实事之一,目前省、市的具体实施方案还没出台,我县待相关文件出台后将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前期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入户摸查20162017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对象情况;按照省、市工作部署做好危房改造名单与精准扶贫名单的衔接工作;107户对象已对家庭居住危房进行动工改造;做好“十三五”时期农村危房改造农户信息录入全国农村住房信息系统有关工作。

存在问题:镇城建部门工作量大,人力不足,配置不合理等问题与省市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高度重视,执行标准高形成矛盾,对推进该项工作有较大影响。

7.第七件民生实事:创建15条美丽乡村。按照环境优美、绿色生态、服务配套的要求创建美丽乡村,改善乡村环境,促进乡村旅游发展。

牵头单位:县委农办。

完成情况:根据《清远市“十三五”期间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意见》制定了佛冈县“十三五”期间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意见(讨论稿),目前正征求各部门意见。重点做好2015年度创建村的摸底调查工作,根据新的创建标准及时调整工作方向。完成了15条创建村的村庄规划方案公示,做好部分创建村的文体设施安装和绿化工作。截止5月底,15条创建村投资框算937万元,累计投资350万元;全县到位的美丽乡村建设资金320万元,其中,县直帮扶单位117.4万元,社会捐赠55.6万元,村集体及村民自筹147万元。

存在问题:建设进展不够平衡,水头镇推动相对缓慢,迳头镇、汤塘镇总体推进较快;部分创建点由于县直单位帮扶力度不大、部分村民存在等靠望思想、涉农资金有效整合不够等情况影响了工作进展。

8.第八件民生实事: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180套,新增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85户,基本建成保障性住房112套。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完成情况:按照上级的工作部署,已取消180套新增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任务。通过各种媒体大力宣传我县的住房保障政策和标准,鼓励符合条件的住户提交申请。按程序调整发放标准,在标准未调整前仍按去年的租赁补贴发放标准执行,目前正在进行85户租赁补贴的审核工作,完成率达50%。公租房2号工程已基本完成了112套保障性住房的任务。

9.第九件民生实事:改造县城10条内街小巷。按照硬化、亮化、美化标准,逐步推进县城内街小巷改造,进一步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水平。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完成情况:青松东路(文明路至龙凤大道段)建设工程已完成铺设排污管370米,雨水管400米;佛冈县康乐街(园山街至106国道段)建设工程、德星南街延长段建设工程(教育路至德星南街段)正在办理施工报建手续;福田路人行道铺装及路灯安装工程、福田东巷建设工程、福田西巷建设工程已送审招标文件,开始进行招标工作;内街小巷绿化补植工程已完成预算审核,正在按《清远市小额建设工程交易管理暂行管理办法》规定程序办理施工企业确定手续;广源街(青云东路至源西五巷段)及源西五巷建设工程、百乐街(青松路至园山街段)建设工程已完成施工图纸设计;佛冈县金石路(名苑路至青松东路段)建设工程已完成施工图审查,开展预算编制工作。

存在问题:由于我县市政工程小额建设工程企业库尚未建立,内街小巷绿化补植工程等市政工程暂时无法确定施工单位。

10.第十件民生实事:提高我县80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待遇。18089周岁的老人高龄津贴标准从原来的每人每月30元提高至50元,人均月提高20元;29099周岁的老人高龄津贴标准从原来的每人每月50元提高至100元,人均月提高50元;3100周岁以上的老人高龄津贴标准从原来的每人每月300元提高至500元,人均月提高200元。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完成情况:对佛冈户籍的80岁以上人口数进行了调查摸底,已向县政府提交相关实施文件,待批复后执行。

二、督查意见

(一)基本情况

1.至5月底止进展理想的共3件,分别是:第三件民生实事“促进就业创业”,牵头单位:县人社局;第十件民生实事“提高我县80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待遇”,牵头单位:县民政局;第五件民生实事“促进教育资源公平均衡配置”,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2.至5月底止进展比较理想的共5件,分别是:第一件民生实事“巩固提升底线民生保障水平”,牵头单位:县社保局、县民政局;第二件民生实事“改善医疗卫生服务”,牵头单位:县社保局、县卫计局;第六件民生实事“完成农村危房改造1038户”,牵头单位:县住建局;第七件民生实事“创建15条美丽乡村”,牵头单位:县委农办;第八件民生实事“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3.至5月底止进展较为缓慢的有2件,分别是:第四件民生实事“加强污染治理和环境建设”,牵头单位:县水务局、县住建局;第九件民生实事“改造县城10条内街小巷”,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二)插“红旗”、“绿旗”亮“黄牌”情况

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1)对第三件民生实事“促进就业创业”、第十件民生实事“提高我县80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待遇”、第五件民生实事“促进教育资源公平均衡配置”给予插“红旗”奖励。(2)对第一件民生实事“巩固提升底线民生保障水平”、第二件民生实事“改善医疗卫生服务”、第六件民生实事“完成农村危房改造1038户”、第七件民生实事“创建15条美丽乡村”、第八件民生实事“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给予插“绿旗”奖励。(3)对第四件民生实事“加强污染治理和环境建设”、第九件民生实事“改造县城10条内街小巷”给予亮“黄牌”警告。

 

相关文章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
分享文章到
TOP 打印 关闭

相关附件

返回首页
粤省事
粤省事
政务微信
佛冈发布
(中共佛冈县委宣传部主管)
旅游美食
佛冈旅游美食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