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冈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佛冈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决策事项组织承办部门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规定,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制定等程序,按规定向县委请示报告,并认真组施,
确保在2023年11月前完成该项工作。
佛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3日
佛冈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